发布时间:2024-11-10 05:20:11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上海2月29日电 (记者 李姝徵)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破产法庭为困境企业的“破”与“救”提供司法助力。
记者29日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获悉,成立五年来,上海破产法庭盘活资产312亿余元(人民币,下同),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共清理约3554亿元债权。
加强企业“退出”与“新生”管理,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2019年起,中国先后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温州等多个城市设立破产法庭。
作为首批成立的三家破产法庭之一,上海破产法庭在上海三中院挂牌成立。据院方介绍,上海破产法庭于2019年2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363件,审结11507件。受理案件中,破产类案件6473件,强制清算类案件5075件,衍生诉讼等其他案件1815件。
受理的破产类案件中,债务人系民营企业的占到了93.9%,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占到了86.8%。
聚焦市场主体及时出清和重整挽救,五年来,上海破产法庭共重整成功43件,和解成功71件,累计盘活资产312.4亿元;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共清理31000余户债权人的约3554亿元债权,共清理处置价值257.9亿元的沉淀资产,化解了1万余件执行积案。
2022年,上海三中院发布《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机制,尝试对困境企业尽早救治,降低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因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
据院方表示,该机制实施以来初显成效,大型企业集团中科建设预重整期间尝试引入信托计划处置资产和债务,转入重整程序后“重生”,化解了近800亿元债务风险;上市公司全筑股份预重整转重整案系首例上交所上市的可转债发行人重整成功案,妥善化解了可转债风险,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