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2:47:48 来源: sp2024111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举行“推进移风易俗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彩礼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在古代一直被认为是判定婚约关系存在的重要物证。出于对传统习俗的尊重,娶亲纳征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在当下的不少地区,彩礼却发展为虚荣攀升、明码标价的“爱情买卖”,这既让原本纯粹的婚姻变得“想说爱你不再容易”,也给部分家庭造成了经济负担,甚至还会给未来的婚姻幸福与家庭稳定埋下隐患。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部分地区还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亟待从法律层面来正本清源。
其实,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就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进一步来说,婚姻的缔结应当在基于个体独立的自由意志基础上,最大地回归双方的情感价值,传统婚姻中彩礼对婚姻成立的担保价值不复存在,彩礼应当回归到其仪式性的价值定位上。本次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明确涉彩礼纠纷“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基本原则。
不过,问题的难点在于,彩礼在婚姻过程中并非如同“索取财物”那么清晰可辨的。现实当中,各地区、各家庭情况千差万别,彩礼的收受情况也非常复杂,既有婚约当事人直接接收的,也有婚约当事人父母接收的;彩礼的去向也呈现大相径庭,既有将彩礼作为嫁妆一部分返还的,也有全部返回给婚约当事人作为新家庭生活启动资金的,还有的由接收彩礼一方父母另作他用。至于“闪婚”“闪离”,以及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情况后引发的涉彩礼纠纷,情况更是复杂得“剪不断、理还乱”。
这次发布会公布的《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明确了案件的裁判结果和判决依据。但,如果不从根本上移风易俗治理好高额彩礼问题,涉彩礼纠纷就会层出不穷、接二连三,“按下葫芦浮起瓢”。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对治理高额彩礼、移风易俗提出工作要求的重要原因之一。
恰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发布会上所言,“通过处理大量纠纷可以看出,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甚至容易引发两个家庭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简单来说,高额彩礼不是婚姻的“护身符”,反而有可能成为幸福的“紧箍咒”。
在这个意义上,有关高额彩礼的讨论不如回归到我国婚姻立法的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上,让婚姻归婚姻,彩礼归彩礼,让彩礼的价值到仪式性的价值定位上。
(责编:燕帅、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