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2:54:31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南宁8月15日电(杨丁怡)8月14日下午,广西公安机关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会上介绍,2023年至今,广西公安机关以“昆仑”专项行动为总牵引,重拳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犯罪,打防并举、综合施策,有效遏制环境资源领域犯罪高发态势。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杨丁怡 摄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伍晓阳介绍,2023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清风”“候鸟”“雷霆”“春风”等专项行动,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6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盗采砂石矿产资源犯罪1200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200余起,成功侦破“7·12”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系列案、“12·01”特大滥伐林木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在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的同时,广西公安机关强化机制建设,出台《广西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警务机制指导意见》,联动融合“河湖长+警长制”,全面建立自治区、市、县、派出所四级生态警长机制,实现全区生态警务地域全覆盖。
同时,广西公安机关提升立体防控效能,与政法机关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与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建立有关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紧盯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活动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和专项执法行动,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为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行动自觉,广西公安机关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主题宣传、“百万警进千万家”等专项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此外,广西公安机关定期以案释法,在发布会现场公布2023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破获的4起环境资源领域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梧州“4.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北海“8·24”非法采矿案,贺州富川赵某文、杨某配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百色李某雄等人系列滥伐林木案。
下一步,广西公安机关将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全面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加大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障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