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5:30:09 来源: sp20241118
中新网 西安7月17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17日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7日15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近期,陕西省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关中、陕南局地暴雨和大暴雨,致使多地发生洪涝灾害,部分地区房屋倒损、农作物受灾、基础设施损毁,灾情正在持续发展,发生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风险持续增加。
陕西省减灾委要求,各受灾地区减灾委员会要根据灾情实际紧急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组一线指导、帮助、督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省级应急、民政、交通、公安、卫健、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电力、通讯等成员单位要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受灾民众和抢险救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对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加强对水库、电力、公路、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重点工程、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的全面排查。全力做好受灾民众的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妥善安置受灾民众。抢修损毁道路和电力通讯设施,保障受灾民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做好预警提示,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发生。
各受灾地区减灾委办公室、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雨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情况。
此外,防抗救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维护民众生命安全的首要目标,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受灾民众安全。(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