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4-11-30 11:10:50 来源: sp20241130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时至八月,万物葱郁,一草一木都焕发着蓬勃生机。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陕西西安设立‘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顺势而为,同步设立‘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在位于西安浐灞国际港务区的“一基地两中心”聆听讲解员介绍其建设情况。

  据了解,早在2022年,陕西省检察院就立足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聚合高校理论研究合力,会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论证,形成建设方案,向最高检申请共建“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并于2023年5月6日获审批设立;同步健全“一体两翼”组织架构,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检察监督办案,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开展检察外事活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一基地两中心’的设立旨在更大范围整合检察理论与实务资源,探索创新检察研究实体化运行模式,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陕西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主任李向锋介绍道。

  陕西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三年前便在省级检察院成立了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和涉外、涉港澳台检察专门机构——知识产权检察部。该部集中履行涉外、涉港澳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建立涉外、涉港澳台检察人才库,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等文件,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具体来看,“一基地两中心”正在培育“检、学、研、协、服”五大职能,即践行检察担当,高质量办理涉“一带一路”检察案件;强化学以致用,加强涉外检察人才联合培训;加强理论研究;深化内外协作;加强服务保障,积极构建多元化司法服务保障新格局,为“一带一路”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基地建成以来,有50批次1000余人到基地调研交流。

  今年3月17日,“一基地两中心”迎来建成后的首场外事交流活动,应邀来陕参加“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内上合组织成员国高校高等教育合作论坛”的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校长等4位外国专家到“一基地两中心”访问交流,就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中国与中亚合作交流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等进行研讨。

  5月下旬,塔吉克斯坦检察代表团到西安研修,中塔检察制度研讨会在“一基地两中心”召开。

  陕西检察机关一体融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外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

  今年伊始,陕西省检察院指导直属分院开展铁路安全环境治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聚焦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违法侵占铁路用地等开展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立案26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消除铁路安全隐患12处。

  今年1月,某绿能科技公司发现出口到希腊的一批太阳能板是假冒产品,西安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截断假冒产品流出渠道,并通过涉外司法程序向外国受害客户说明情况,依法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对外形象。不久前,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周某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2月,西安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某生物科技公司走私珍贵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有力保护了“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珍贵野生动物资源,为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探索了新路径。

  4月17日,陕西省检察院在“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对一起涉外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2023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涉外犯罪案件119件199人,审查起诉32件119人。

  “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陕西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一基地两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携手兄弟检察机关和高等院校着力优化‘检、学、研、协、服’一体化工作机制,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说。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