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1:00:02 来源: sp20241125
王德福
发于2024.5.13总第1139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近年来,高额彩礼问题受到各界高度关注。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各类措施整治,倡导婚俗新风。不过,部分地区农村高额彩礼问题仍屡禁不绝,彩礼金额呈现普遍上涨和局部恶化趋势,具有地域和阶层明显分化,助推农村婚姻综合成本居高不下,成为当前农村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
从我们的调查和数据分析来看,2010年前后,彩礼涨幅开始明显增大,出现持续十余年的高速上涨。
彩礼负担的地域、阶层分化明显。从彩礼地域分布来看,彩礼金额最高的是泛长三角地区,包括江苏(主要是苏南地区)、浙江、福建以及江西等地区,形成一个非常广阔的高彩礼地带;其次是以黄淮海地区为主的华北地区,包括豫东、鲁东和皖北地区;相对来说,云贵川渝等地区则属于低彩礼地区。此外,彩礼还存在明显阶层分化,表现为男方(家庭)条件越好,女方家庭索要彩礼越低,反之,男方家庭支付彩礼越高。
除彩礼外,婚俗名目繁多,婚姻综合成本居高不下。按各地普遍情况来看,男方家庭至少还需要面对大约5~10项以婚俗名义要求的现金支出。譬如改口费、下轿礼、盖头费、“三金”、谢媒礼、年节礼等,具体习俗地域差异较大。如果加上城区房子和汽车,男方家庭婚姻成本往往要超过百万元,婚姻综合成本居高不下,严重超出当地农民家庭的支付能力,河南、江西等经济欠发达的高额彩礼地区,举债结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为什么会出现高额彩礼屡禁不止的现象、如何对症治理,这是当前需要探讨的问题。
高额彩礼问题为何屡禁不止?
高额彩礼之所以会出现,城镇化影响是根本因素。彩礼的普遍上涨与城镇化的加速几乎同步发生,农民进城买房比较多、县域城镇化推动幅度比较大的地区,同样也是高额彩礼集中地区。这些地区往往也是代际责任较重,父母愿意举毕生积蓄托举子代进城、结婚以实现家庭发展的地区。
城镇化推高了农民新生家庭建立的成本,当在县城买房、过城市生活变成婚姻缔结刚性条件,而大多数县城并没有足够的经济空间供给进城农民家庭以满足养家需求的情况下,女方为寻求婚后生活保障,其索要的彩礼也相应提高。在迅速城镇化过程中,新一代农村青年生活预期普遍在城市而非乡村,而依靠父代托举进城的新建小家庭,想要过上体面的城市生活,通过索要彩礼剥削父辈的方式“一步到位”,往往比通过自己双手艰苦奋斗要简单得多。
另外,性别比失衡是高额彩礼问题在局部恶化的主要原因。婚姻市场性别比失衡程度越高、男多女少情况越严重的地区,婚姻市场竞争越激烈,男性为赢得竞争所支付的彩礼越高。
性别比受两个因素影响较大:一是出生性别比,二是婚姻市场上的人口流动程度。在出生性别比原本就高,同时女性向发达地区流失严重的地区,彩礼价格越高。江西等地区农村就是如此,它本属于全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重灾区,加上毗邻长三角,年轻女性资源大幅度向发达地区聚集,婚姻市场的性别失衡程度在全国是最高的,彩礼价格也较高。广东虽然出生性别比同样偏高,但属于人口流入地区,最终婚姻市场性别比相对均衡,彩礼价格较低。
还需要指出的是,高彩礼偏好正在成为部分地区的普遍社会心理。一是为了攀比,部分地区彩礼水涨船高,确有社会性的面子竞争;二是为了防风险,彩礼的原初意义之一是缔结婚约的保证,在性别不平等的时代,彩礼是女方对男方可能随意解除婚约伤害自身的防风险手段,现在,人们希望彩礼不仅保婚约,还能保一辈子幸福。
在对高彩礼地区调研中发现,通常两性关系较为传统的地区,越认可“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这一观念,越倾向于索要高额彩礼作为婚姻保障。这种情况下,女性及其娘家普遍将彩礼视为“女孩的傍身钱”,是女孩“最后的保障”。高额彩礼使得丈夫和婆家在对待媳妇时有所顾忌,如果婚姻关系破裂,女性还能通过彩礼弥补自己的“青春损失”和生育付出。而这种观念越来越为当下年轻女性所接受,索要高额彩礼逐渐成为一种女性寻求婚姻保障的方式。
可以说,高额彩礼是部分地区正在发生的静悄悄的“生活革命”的具体表现。个体在重构着婚姻观念、家庭观念乃至生活观念。市场经济逻辑、消费主义文化,甚至一些地方的城镇化政策,都在不同层面上推动着这场生活革命的展开。
高额彩礼整治为什么难?
近些年,各地积极探索各种措施,加大高额彩礼整治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整治措施存在的问题是,治理对象重“单项彩礼”,轻“整体婚俗”。
多地政府出台了彩礼给付标准,比如四川凉山州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规定彩礼不得超过10万元。作为高额彩礼重灾区,江西省多地依据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制定了彩礼限额。
但是,这些标准在实践中并不容易执行,而且婚俗名目繁多,即使农民认可政府制定的彩礼金额,也很容易通过其他名目规避。如上文所述,还有改口费、下轿礼、盖头费、“三金”、谢媒礼、年节礼以及房、车等支出。这表明,一些地方对彩礼的认识还比较狭隘,或者满足于应付上级要求,没有真正从婚姻综合成本角度看待彩礼整治问题。
许多地方制定了奖惩结合机制,但从调研来看,正面奖励机制有一定激励作用,但是缺少能够起到强烈震慑效果以扭转社会观念的手段。另外,被寄予厚望的村民自治其实约束效果比较有限。许多地方将彩礼整治的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广泛推广,但婚配行为超越村庄,甚至超越县域,村规民约约束力有其边界。
还有一个因素是,一些地区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抱有机会主义心理,特别是在维稳压力下,基层干部在推动彩礼整治时有畏难情绪。有时候,一项措施出台,遇到部分群众抵触甚至投诉,地方政府会迅速退缩,整治决心不够坚定。
彩礼问题是一个复杂问题,高额彩礼屡屡触动社会神经,折射的是部分地区普遍的婚姻成本焦虑。彩礼及婚俗具有文化象征意义,婚俗成本飙升,违背了礼俗本义,物化了人格与爱情,加剧了婚姻焦虑。包括彩礼在内的婚俗成本的普遍性上涨和局部恶化,说明部分地区在社会转型中已经丧失这方面秩序的自我修复能力,国家必须积极干预,以遏制彩礼上涨直至取缔彩礼为抓手,推动新时代的婚俗革命。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有一个问题值得深入思考。当前多地推行的“彩礼限额”,实际上等于政府默认了彩礼的合理性。在市场经济已经深度重塑社会运行逻辑的当下,彩礼是“多与少”的问题,还是“有和无”的问题?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第一部《婚姻法》施行,为了打击包办、买卖婚姻,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村是没有彩礼的。而在当下,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也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我们认为,在个体们已经无法妥善解决给不给彩礼、给多少彩礼的情况下,这种时候,政府应该对彩礼明确舆论信号。在全国统一的婚姻市场已然形成的社会形势下,要警惕局部地区彩礼高涨对其他地区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防止彩礼等婚姻价值物化观念在全社会固化强化。
(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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