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复议办成功调解首例行政协议复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4-11-01 15:48:02 来源: sp20241101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通讯员穗司宣报道: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一大亮点。日前,广州市复议办成功调解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首例行政协议复议案件,实现该行政协议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今年1月1日,新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行政复议吸纳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新行政复议法创新性地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并对复议调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 这起案件是医疗保险领域的行政协议纠纷。被申请人与A医院签订的《广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医保服务协议书》),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协议履行期间,被申请人经调查发现A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的违约行为,于是依据协议书的约定,作出《关于对A医院违约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决定中止A医院医保协议(住院)3个月,并从该院申报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中扣减相应的违约费用。A医院对该通知不服,向广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本案中,被申请人与A医院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书》,满足行政协议的主体要件、目的要件、内容要件和意思表示要件,属于行政协议。被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作出的处理意见所产生的纠纷,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复议机关受理后,决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复议机关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积极推动调解协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案外和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相关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作为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广州市复议办审理的首例行政协议复议案件,这个案件的办理彰显了行政复议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中的职能作用。复议机关也充分发挥了高效便民的优势,使行政协议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据悉,今年一季度,广州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89件,同比增长89%,行政复议已日益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羊城晚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