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2:36:03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社 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5月1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一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起诉指控称,2000年至2022年,被告人焦小平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长级秘书,财政部国际司资金统计处正处长级干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获批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入选PPP中心专家库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其中5491万余元未实际获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焦小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焦小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焦小平生于1966年7月,高级经济师。2023年2月,官方通报其在任上被查。同年7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焦小平被指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债务重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他还被指“违背新发展理念,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加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造金融安全隐患”“违规收受股权、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职取酬”等。(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