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5 04:19:11 来源: sp20241115
“大家冷静,不要争吵,双方代表一个一个讲。”
“这是我家的地,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就是不租给你了!”
“我们有合同的,现在你反悔,不行,必须按照合同期限来!”
河南省通许县练城乡矛盾化解中心,一场由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联合主持的调解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家门口”的诉讼服务
2023年4月,通许县人民法院练城人民法庭受理三起因土地租赁合同引发的案件。法庭梳理清楚案情、归纳争议焦点后,认为事实虽然比较清楚,由法院作出裁判也比较简单,但这么做并不利于矛盾的实质化解。
包村法官到村里走访,发现此类情况不止这几件,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系列衍生纠纷,于是建议双方当事人到练城乡矛盾化解中心进行调解,通过谈心谈话,彻底化解纠纷。
村干部和调解员组织双方谈了一上午。一方认为自家的地现在不想出租了,是自家事情;另一方认为自己和对方当时签有合同,前期投入了很多成本,应该赔偿相应损失。双方你来我往,争执不下,调解陷入了僵局。
此时,包村法官李蒙蒙向调解团队伸出援助之手,李蒙蒙及时联系调解员、村干部,实地调查走访群众,与涉案双方当事人一起丈量土地。在争议地点,李蒙蒙现场讲解了法院处理类似民事纠纷的情况和案例,并一一解答双方的疑问,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情绪终于缓和下来,表示愿意依法化解纠纷。
李蒙蒙趁热打铁,指导调解员、村干部设计调解方案,采取“面对面、背靠背,亲情感染”等多种调解方法,最终促使这三起案件圆满化解,有效防止后续案件发生。
结案后,练城法庭及时给相关村委会发送司法建议,提出规范意见和整改措施。村干部召开群众大会,宣传规范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
“法官到村里办案,在家门口说事儿,方便、快捷,不仅接地气儿,也避免了乡里乡亲因对簿公堂而留下仇怨。‘一村一法官’带来‘家门口’的诉讼服务真是方便了我们老百姓。”村干部赞不绝口。
“请进来”的人民调解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仅用半个月就帮我把11万元要了回来,还不收任何费用。”通许县任寨村任大爷对人民调解员张广安说。
几年前,任大爷把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11万元养老钱借给了一个熟人。没想到,对方总是推脱不还,自己要了一年多,也没有要回一分钱。
通许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得知这个纠纷信息后,立即委托张广安进行诉前调解。当过几十年村干部的张广安,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并结合在法庭学到的调解技巧,很快就让对方把钱还给了任大爷。
从2022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始,朱砂法庭就积极融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大格局中,主动向辖区内两个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委派人民调解员配合法庭开展调解工作。
现如今,“请进来”机制已全面实行,各乡镇共派驻10名德高望重的党员、干部作为人民调解员配合辖区四个法庭。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侵权等传统、常见的民事纠纷,先行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利用他们在群众中的威望来就地化解纠纷。
2023年,人民调解员在通许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参与调解纠纷1581件,诉前成功调解纠纷889件,调解成功率达56.2%。人民调解员在前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在后指导保障,统筹发挥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走出去”的调解培训
“大爷,您老人家身体挺好,这几天咱村里没有啥事吧!你们如果有啥事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长智镇岳寨村是通许法院法官李富霞分包的村,也是通许法院在全县创建的“无讼村”示范村,每月她都要来村里的法官调解室开展工作。
在她的指导支持下,村里建立了老党员调解队,村里的大小事都有人管,“和为贵”的无讼理念深入人心。四年来,村里没有发生一起诉讼案件和信访事项。
2022年7月,通许法院制定下发《通许县人民法院“一村一法官”实施方案》,在县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在全县321个行政村设立“法官(干警)驻村服务工作站”,包村法官每月到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调解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农村常见的彩礼纠纷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在长智镇召开的各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参加的会议上,李富霞讲解了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技巧和方法,并宣读了法庭关于长智镇各类案件的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开展诉源治理和平安建设提供依据和参考。
岳寨村党支部书记岳大浩逢人就说:“无讼理念深得人心,现在俺村产业兴旺、群众安居乐业,法庭真是帮了我村的大忙。”
为了更好地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包村法官也会不定期走进乡村,在已有“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走出去”开展培训、指导、用好典型案例,向人民调解员和村民讲解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调解员知道怎么干,让老百姓知道怎么办。2023年,通许法院与乡镇党委政府联合开展法律培训16次,培训人员650人次。
通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林表示:“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空间广阔、责任重大,我们将既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的化解工作,又走出去支持、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特邀调解等解纷力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3年4月,汤阴县,村干部在包村法官指导下,化解了村民之间因相邻权而产生的纠纷;8月,郑州市金水区“淾顺·和合”调解工作站内,人民调解员在金水区人民法院法官指导下,将四兄弟之间因继承产生的两年积怨一朝化解……河南各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矛盾,找调解”得到越来越多群众认可和支持,“人民调解”这道防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新时代“东方之花”已经昂然绽放在中原大地。
记者手记
将纠纷化解防线向乡村延伸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强调,要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要求,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
而诉源如何治理?这是人民法院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是法院的法定职能,诉源治理不能等到立案,化解矛盾也不一定要诉讼。
近年来,河南各级法院积极探索推动“法官包村”制度,将纠纷化解防线向乡村延伸。一方面在乡镇综治中心或村(社区)设立法庭调解工作室,包村法官每周去开展工作,对家庭、邻里纠纷,先和村干部联系沟通,推进纠纷源头发现、源头化解;另一方面开展定期培训,每季度召开人民调解员座谈会,讲授法律常识,分享调解经验,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同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将矛盾化解于未诉,调解不成的案件,人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群众身边,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过程,相互学习借鉴,因地制宜推动矛盾就地调处化解。
“法官包村”制度推行以来,河南各级法院以“小切口”撬动基层“大治理”,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在推动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上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从数据来看,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2022年新收案件414件,较2021年的收案数同比下降33.22%;2023年新收案件363件,结案率达96.6%,调撤率达58.65%,服判息诉率达95.89%。
下一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总结推广“法官包村”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乡村(社区)的阵地优势,实现法官指导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双向奔赴”,以最便捷的非诉讼方式为老百姓化解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见习记者 刘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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