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0:43:37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乌鲁木齐5月30日电 (记者 王小军)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会现场。 中新网 记者 王小军 摄当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记者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立法处处长李学军就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他说,此次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明确各方职责、优化公平就业环境、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方面,对法规作出修改完善,为促进新疆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法治保障。
李学军介绍,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8章59条,其中修改41条、新增14条、删除7条、未修改4条。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和特点是强化了政府及部门责任,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优化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弱势群体就业权益,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加强就业服务,积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实施办法》的此次修改,紧贴实际需求、加强顶层设计、聚焦现实堵点、难点,横向上与其他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性,纵向上注重政策的连续性。”李学军说,相信《实施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引导、推动新疆促进就业工作,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