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09:23:30 来源: sp20241215
“多亏了法官的教育,要不我们都不知道‘黄腰’‘山鸡’是国家保护动物,差点当成‘祸害’抓起来。”山西省方山县真武山林场附近的村民赵大爷说。
“我们都听明白了,真是及时雨!法官讲的这些既保护了野生动物,也保护了我们自己!”村民小张连连说道。
故事得从方山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讲起。
针对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发出司法建议
今年8月,方山法院环资法官在真武山林场开展环境资源调查,发现山上的“黄腰”“山鸡”经常来破坏周边村庄的菜地,当地村民正在想办法捕杀。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法官紧急召集林场工作人员、村委干部、村民现场开展法治宣讲。
原来,村民口中的“黄腰”“山鸡”学名为艾鼬、环颈雉,分别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保护动物。
宣讲结束后,法官认真走访调研,发现当地村民对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等相关法律知识认知模糊,保护意识淡薄,这是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何有效预防?方山法院将一纸司法建议送到辖区林场及周边镇政府。
司法建议发出后,法官与林场工作人员多次调研,将华北豹、原麝、褐马鸡、黑鹳、金雕等12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环颈雉、红嘴蓝鹊、山噪鹛等5种“三有”保护动物的基本信息制作成册,对照标识常见动植物的俗名、学名,入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辨识身边的珍贵物种。
同时,工作人员在林场苗圃地内划定专门区域,对10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种省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幼苗培育,待幼苗成长后栽种在林场周边、行政村小广场,让群众近距离感受重点保护植物的特性。
“司法建议帮我们全面分析了问题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我们和法官迅速行动,一系列举措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村民们反响都很好。”真武山林场的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针对非法放牧造成水污染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
北武当山层林尽染,横泉水库水光潋滟。方山县位于吕梁山中段,东屏关帝山,西依汉高山,这里山青水绿、林草丰茂,森林覆盖率达41%。
如何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方绿水青山?方山法院立足司法审判,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交出了一份守护山水之美的司法答卷。
方山法院法官与林场技术人员组成勘探队,对境内“五山一湿地”的物种分布、生长习性以及受破坏程度进行调研,向周边镇政府、林场以及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发出7份司法建议。
“这些司法建议主要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放牧牲畜、水污染、挖沙等问题,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整改与宣传。”承办法官介绍。
北武当镇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组织土地、畜牧、环卫、林草等部门实地查勘,扣押非法堆沙,对不当放牧行为进行训诫,向周边各村的养殖户发放禁牧告知书,通过村喇叭、微信群持续宣传,并定期派护林员进行巡查。
近期,法官多次走访各单位,跟踪了解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峪口镇政府、真武山林场等均及时整改落实,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针对私挖乱采、乱砍滥伐联合发出司法、检察“双建议”
“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方山法院建立环资案件回访制度,持续跟进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将审判工作延伸至审理结束后环境恢复治理阶段,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多更优修复选项。
被告人赵某、李某污染环境一案,二被告人将炼铝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残渣倾倒于厂房周边,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鉴定,倾倒的废渣重达35吨,属于危险物质。法院经依法审理,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走访案发地,向被告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督促履行修复义务。被告人李某刑满释放后,积极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法官对修复情况定期进行走访,与环保部门联动,督促李某履行。
立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大格局,方山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生态保护、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环境治理体系。
针对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私挖乱采、乱砍滥伐等问题,方山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建议书”,通过“法检协作+府院联动”,助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
绿水丰涟漪,青山多绣绮。在方山,随着一份份司法建议落地见效,关于绿水青山的诗篇、关于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故事,不断续写出新的篇章。(郭彦伶 白婕)
(责编:温璐、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