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0:44:03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杭州12月20日电(郭其钰)记者20日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浙江农林大学技术鉴定,杭州某滥伐林木案件中3名当事人已在林业碳汇交易平台认购112吨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并将1.12余万元碳汇认购金缴纳到位,通过认购碳汇产品的方式代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
该案系杭州市首例针对资源环境类案件办理从“行政处罚”到“生态赔偿”再到“碳汇补偿”闭环处置的案件。
碳汇交易是以林业碳汇抵消温室气体排放的减排交易机制,其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形式主要包括造林、植被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避免毁林和森林退化等,是司法机关创新运用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一种新方式。
今年5月,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多处地块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地块内林木被砍伐或迁移,涉嫌破坏林木资源。
经检察官实地勘验后查明,相关3起案件共涉及滥伐林木816株,滥伐林木蓄积46.5立方米,涉及林地面积9000余平方米。
为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向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上城区林长办联合规划资源、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启动联动工作机制并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经过一系列技术鉴定及案件调查,大综合执法部门于2023年10月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3名涉案当事人处以数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该案承办检察官周浩表示。
为此,检察机关继续跟进案件办理,向相关职能部门阐明损害赔偿责任适用问题:案件当事人虽然接受行政处罚并履行了补种树木复绿职责,但仍对修复期的区间生态功能造成了损害,需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为确保当事人缴纳的生态损失赔偿数额公正合法,职能部门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对涉案地块开展固碳量、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3名当事人共计滥伐林木13.72亩,造成损失1.12万余元。
在技术专家看来,生态损害赔偿不是单纯的缴纳罚款,而要真正起到弥补生态环境损失的作用,需协同推进行政处罚、生态赔偿、减污降碳、扩绿增长落地见效。(完)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