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21:01:44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杭州6月17日电 (王题题)6月17日,博主“@B 太”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反映“在西湖景区龙井村某茶叶店购买龙井茶”一事。
当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就此事发布有关情况通报:经初步查明,该店(龙井189号)营业员在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连续三次将产自杭州市余杭区的龙井茶宣称为“西湖(狮峰)龙井”售卖给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1800元(人民币),涉嫌虚假宣传。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情况通报。 西湖景区供图据悉,今年以来,该局已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开展多次专项行动,查办案件25起,涉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标签不合规和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
西湖龙井茶是中国茶文化中的璀璨明珠。因此,该局再次提醒所有涉茶农户和企业务必恪守诚信、规范经营,也将依法对影响和有损于西湖龙井茶品牌及声誉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该局还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西湖龙井茶时一定看清并认准“西湖龙井专用标识”,如有发现商家涉嫌违法经营行为,可随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