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4-11-18 11:17:32 来源: sp20241118

   中新网 12月18日电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对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意见指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是形式主义在数字化背景下的变异翻新,是加重基层负担的主要表现。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对于推进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向上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要坚持规划统筹、集约高效、便民减负、安全可靠原则,强化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让广大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全文如下:

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

  “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是形式主义问题在数字化背景下的变异翻新,也是加重基层负担的主要表现之一。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推进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向上向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有关要求,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称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规划统筹、集约高效、便民减负、安全可靠的原则贯穿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刹住通过数字化手段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歪风邪气,减少基层干部在数字时代的无谓劳动,让广大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为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2.目标任务。用1到2年时间,建立健全统筹管理、审核备案、评价反馈、清理退出等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大幅提升数字政务管理服务效能,有效解决“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用3到5年时间,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全面推进数字政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到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

  二、强化建设管理

  3.加强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机关履职、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作用,将政务应用程序建设纳入信息化、数字化总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统建共用,统筹用好地方媒体资源,提高数字政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立项审核。新建、改建或者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的政务应用程序,应纳入信息化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立项审核,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方面,审核是否符合信息化数字化规划、是否与已有政务应用程序存在功能交叉重复、是否能作为功能模块嵌入到已有政务应用程序、是否能与相关政务应用程序项目进行业务协同、是否满足数据管理和共享要求等内容。

  5.突出便捷集约。政务应用程序设计应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注重功能聚合,强化数据共享,优化界面设计,依托“一站式”综合平台设计开发,统一办事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服务事项。政务应用程序建设部署应充分利用政务云的网络、计算、存储和安全防护等软硬件资源。对于功能相近、重复的政务应用程序,要进行整合迁移,防止同质化。

  6.限制强制功能。除安保、应急等特殊规定外,政务应用程序原则上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等强制使用功能。确需设置或已经设置的,应严格审批,且上述功能不得向用户和个人开放,仅供内部掌握。

  7.防止“空壳”“僵尸”。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原则上应对功能完整性、性能稳定性、交互便捷性等进行验收,运行过程中注重收集用户意见,持续优化完善功能性能,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对于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应用程序,应及时关停注销并提前发布公告,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数据,防止数据泄露及流失。注册运营政务公众账号,要严格控制数量,加强信息更新。

  三、强化使用管理

  8.防止强制使用。应制定政务应用程序使用规范,明确目标对象、应用场景、使用要求等,不得强制推广下载,不得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不得强制要求定期登录等。政务公众账号的推广使用应从实际需求出发,不得作强制性要求。在工作群组中,不得脱离工作实际强制要求打卡接龙、即时响应,不得随意摊派任务、索要材料。

  9.防止过度留痕。不得把政务应用程序作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导检查线上化的载体,不得简单以工作留痕代替实际工作成效评价,不得随意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工作群组上传不必要的截图或视频。

  10.防止滥用排名。不得滥用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的关注点赞、转发评论功能,不得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评比评选的依据。设置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的政务应用程序,不应将内部掌握的相关数据用于通报排名和考评。

  11.防止多头填报。要求基层使用政务应用程序报送数据应加强统筹,针对同一事项或数据,原则上应通过“一站式”综合平台、“一张表”形式报送,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防止多头填报、重复索要数据。

  四、强化安全管理

  12.健全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配强配齐应急处置力量,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有效防范各类突发情况。

  13.加强分类防护。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管理,依法依规保护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处置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组织做好政务应用程序运行监测,建立健全运维管理规范,严格值班值守和巡查巡检,保障可靠稳定运行。

  五、强化组织保障

  14.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主办(使用)单位,履行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主动发现“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及时整改纠错。主办单位上线政务应用程序,应按要求履行ICP备案等手续,并在首页上以醒目方式标示主办单位及ICP备案编号。鼓励在已备案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上架政务应用程序。主办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中提供投诉建议功能,设置“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投诉专区,实现在线受理、跟踪反馈和回访评价等。

  15.夯实属地责任。省级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与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联络沟通,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管理机构,规范管理流程。依托现有投诉举报渠道,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纳入群众监督范围,督促主办(使用)单位及时受理、处置、整改、反馈,回应社会关切。省级党委网信办应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央网信办报告。

  16.落实监督责任。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中央网信办加强全国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的统筹协调管理、政策标准制定和业务监督指导。根据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的用户规模、功能应用、使用频次、影响范围等情况,开展重点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使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开展情况通报,推广先进做法。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问责建议,督促整改纠正。发现违规违纪、严重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