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23:35:41 来源: sp20241124
“钓鱼广告”虽小必治
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网购快递夹带抽奖二维码的广告,扫描后弹出的是与广告信息不一致的各类中奖提示。公安部门指出,此类“钓鱼广告”属于诈骗行为,消费者要提高反诈意识,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后续不再进行任何操作。
“钓鱼广告”是一种点对点投递给消费者的商业性信息,通过诱导消费者扫码抽奖或领奖,以获取个人隐私信息。这一广告投放形式,虽只是小小的一张纸片,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意扫取广告上的二维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因电商普遍存在“好评返现”等优惠政策,消费者对披着返利外衣的“钓鱼广告”往往防不胜防。
根据《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钓鱼广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广告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复杂、监管难度大,相关部门应及早介入,落实广告内容审查机制。应尽快出台或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并对广告的发布流程、广告类型、责任主体等作出具体规定,将广告监管纳入法治轨道。还要针对广告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各类广告进行严格审核、检查,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出现侵权纠纷后,由主管部门对广告经营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溯和处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彦臻 经济日报)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