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3:02:01 来源: sp20241201
【光明论坛】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更好联动长江经济带、辐射全国。”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有利于促进新科技、新要素和新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以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基础设施为载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将为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撑。
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生产力的竞争。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具有重大意义。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过程中,要牢牢依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协调同步。
一方面,科技创新是产业创新的决定性前提和关键性支撑。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依托,更是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形成的重要方向。另一方面,产业创新推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也是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落脚点。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要不断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产业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二者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相辅相成,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合、科技人才与产业人才复合、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创新生态与产业生态交融上持续发力。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合,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重要承载。强化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基础人才与应用人才、基础技术与应用技术、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之间的深度融合,不仅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驱动力。不断优化布局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建设,强化基础人才与应用人才培育、使用、流通,深化基础技术与应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瞻技术、战略性技术创新投入机制体制改革,着力增强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对接能力,全面构筑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合体系,更好提升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承载能力。
科技人才与产业人才复合,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有效支撑。增强科技人才与产业人才复合性,不仅可以涵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精神,也可激发企业家进取开拓精神,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发展。建立科技产业复合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吸引全球高水平复合型领军人才。增加科技产业复合人才培育投入,设立科技产业复合人才培育课程,优化调整科技产业学科专业结构,不断改革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复合型人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形成高水平、多层次复合人才培育体系,增强复合型人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支撑能力。
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有力保障。增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性,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挥财政资金、税收补贴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专业性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在机构研发和企业孵化中的攻坚作用,多渠道增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投入,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投入机制。提升普惠政策和优惠政策结合性,激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活动积极性。提升财政补贴政策与企业研发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协同性,增强高技术产业企业、小微企业、创新型创业企业研发创新政策支持力度,为创新成果和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拓展市场空间。
创新生态与产业生态交融,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强劲助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创新生态与产业生态交融,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监督体系,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平台,健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发挥市场力量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要素融合,从而实现最新科技成果与产业化力量的快速对接,推动科技创新向产业转化、创新绩效向产业利润转化,形成有利于创新产出、创新转化的新机制新渠道,促进科技成果实现产业价值最大化。
(作者:任晓刚,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智库中心主任)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