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1:34:55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西宁11月23日电(刘洋)“在市场里,肉看上去很新鲜,买回家却发现没有‘生鲜灯’后,‘卸了妆’‘关了美颜’的肉差点意思。”西宁市民白杰说。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鲜灯”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11月23日,记者前往青海省西宁市多个商贸市场进行了走访。
图为肉类销售区前,市民正在选购肉品。刘洋摄“生鲜灯”作为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的颜色,让食品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在生鲜灯的“打光”下,肉品看上去十分新鲜。
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生鲜灯”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
记者在西宁市城中区北京华联西宁购物中心生活超市肉类销售区看到,有2个面积较大的肉摊上方悬挂着10盏白炽灯,明显能感觉到销售区比起之前亮堂不少。
图为北京华联西宁购物中心生活超市内已经更换的白炽灯。刘洋摄据北京华联西宁购物中心生活超市生鲜部工作人员张维斌介绍,超市已在10月初,将原本发红的“生鲜灯”全部更换成了明亮的白炽灯。
张维斌告诉记者,消费者一般都是根据猪肉色泽判断其新鲜度,在红色光源下,很难看出肉品是否新鲜,“不过只要猪肉新鲜,诚信经营,用不用生鲜灯都没有影响。”
谈及对于“生鲜灯”的看法,西宁市民范正平说,“不新鲜的肉,红色的光一照,也看不出来。以前在农贸市场买肉时,‘红润’的肉品看起来可以,买回去才发现差点意思。”
西宁市民晁佩表示,“生鲜灯”这类让肉、卤制品的颜色失真的照明设备,影响选购,存在误导。
图为超市内,市民正在选购肉品。刘洋摄对于《办法》的实施,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科工作人员表示,单位已在五区两县范围内对商户禁止使用“生鲜灯”进行了宣传,提前引导商户更换照明设施,目前效果良好。12月1日新规正式实施以后,相关部门也会开展关于“生鲜灯”的专项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办法》新规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