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6 01:03:11 来源: sp2024110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前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前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追求享乐;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持有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财政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作调转、职务晋升、资金拨付、贷款申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前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肆意侵吞公共财产,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追求享乐、不思进取,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前龙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前龙简历
李前龙,男,汉族,1957年11月生,山东沂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伊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省级工交企业财政驻厂组组长;伊春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伊春市委副书记;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2017年1月被免职,2017年12月退休。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