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09:30:27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10月25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5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有关情况。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宋其超在会上表示,2018-2022年,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077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了7325亿元,占比大约是68%。
会上,有记者问,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基础性、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请问《意见》发布之后,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意见》的落实?
对此,宋其超表示,近年来,财政部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救助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财政部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投入”。2018-2022年,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077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了7325亿元,占比大约是68%。此外,各级财政还安排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
二是“提水平”。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指导地方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实际救助水平。2018-2022年,全国农村低保人均实际补助水平由每月227元提高到了345元,城市低保人均实际补助水平由每月402元提高到了545元,年均增幅分别达到11%和7.9%。
三是“严监管”。2022年,针对审计等发现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在全面深入开展审计整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今年,财政部再次将社会救助资金纳入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保持常态化的严监管态势。
宋其超指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结合《意见》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保障资金需求。困难群众救助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财政部将合理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好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专项社会救助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二是提升救助效能。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同级民政等部门,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分层分类细化每一项救助政策的救助条件、标准和范围,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标准合理、水平适度。
三是确保资金安全。加强财会监督,严格规范救助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评价,对救助资金实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严肃整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资金安全。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