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打造“防护型”少年审判新样板

发布时间:2024-12-16 01:30:28 来源: sp20241216

  □ 本报采访组

  多年前,第一个以暖色为基调的U形法台出现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寓意以张开的怀抱拥抱迷途知返的少年。1987年成立至今,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在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传承、发扬,与时代同行。30余年中,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坚持探索创新,潜心找寻最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创新实行“首审责任制”,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基础上,通过前置设立“警示+预防”审前防御机制,后续完善“帮教+救助”判后保护机制,构建起一管到底的“防护型”少年审判海淀模式。

  海淀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亓纪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而人民法院是这一体系中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海淀法院作为其中一员,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法官妈妈”尚秀云到“全国法院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的获得,用法治与关爱持续推进少年审判发展,全力助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同向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持续探索

  不断优化未成年人审判机制

  时隔近一年,曾打着石膏上考场的小李,再一次见到了法官张莹,他因受伤而产生的后续伤残赔偿案件,将继续由这位他熟悉的法官承办。

  一年前,小李在体育课训练时被逆行跑步的女生小王撞倒,造成右臂骨折,双方家长因责任承担发生纠纷,诉至海淀法院。承办法官张莹很快按证据确认了小王应承担主要责任,但为了让双方打开心结,张莹花费了更多功夫。通过与小王母亲的反复沟通,其终于敞开心扉,真诚向对方道歉。

  一年后,小李与张莹法官的“再相遇”则是基于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创设的“首审责任制”。2019年,海淀法院开始探索这一机制,凡涉及同一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日后均由同一位“首审法官”负责审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解释说:“让最了解案件情况的法官负责后续审理,无疑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化解,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诉讼过程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小李伤残赔偿金一案中,基于法官对案件的了解以及此前案件办理奠定的良好基础,审理很快顺利完结。事后,小李父亲感激地说:“感谢法官把孩子的事儿从头管到底!”

  如“首审责任制”一般,在海淀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中,探索与创新贯穿始终。记者了解到,海淀少年法庭成立初期,主要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023年初基于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综合审判,该院又将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审理范围,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秦硕告诉记者,30余年来,海淀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近3万件,通过全国首例对未成年人适用“禁止令”案、全国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宣告“终身禁业”案、北京首例涉未成年人强制医疗案、北京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案等一批“首案”和典型案件,不断创新少年审判程序流程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更适合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案件需要的审判方式。

  今年8月16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再次发挥“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在审理的两起民事侵权案件中首次对涉诉未成年人发出矫治教育令,责令两名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行为管理和跟踪监督。

  聚合力量

  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

  在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判决从来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做好孩子的工作永无止境。

  初中生小青在校期间遭受同学的言语侮辱和殴打,对上学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并被诊断为抑郁障碍。小青的父母以孩子名义将欺凌者及学校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两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承办此案的法官曹晓颖在与被告家长的沟通中发现,家长对孩子在学校的暴力行为几乎一无所知,且对孩子的管教表现出一种消极态度。

  “网上常说有‘坑爹’的孩子,而实践中,我们见到了不少‘坑娃’的爹妈。”曹晓颖颇有些无奈地对记者说,近年来,他们持续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走访调研,发现监护不力或成年人消极履职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出现偏差行为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一现象,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紧抓涉诉未成年人背后的家庭教育和校园生态问题,加强与学校沟通协作,联动政府职能部门、妇联、共青团、社区等,深入开展审前预防。2013年,该院在全国首创“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机制,2022年又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升级建立了“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该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资源和海淀辖区教育资源的双重优势,通过聚合法院、妇联、教委、社工多方力量,开展涉案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辖区普适化家庭教育课堂等特色工作,实现了家庭教育指导效能的倍增。

  在小青遭遇校园暴力一案中,法官作出裁判的同时,向被告学生父母出具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针对涉案学校在欺凌事件预防及处置中管理缺位的情况制发了司法建议。“除了家庭教育这一环,我们也在时刻关注着不同时期校园生态的变化。”秦硕告诉记者,他们在此前已经探索建立了一套校园暴力预防机制,2023年以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为基础,进一步升级创建起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X”计划,即以未成年学生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对象,开展订制法治教育,促使家长、学校等主体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多年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坚持回访帮教,坚持心理疏导全覆盖,自20世纪90年代率先将再犯风险心理评估与心理疏导扩展至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其他有需求的涉诉未成年当事人至今,该院已邀请心理专家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长期跟踪、专业指导300余次,跟踪帮教千余人无一再犯。

  精准普法

  打造“一校一特色”法治教育品牌

  “他在朋友圈里骂我算不算校园欺凌?”

  “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我该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

  在一次小学高年级学生的普法课对话环节中,秦硕感受到,在“触网”低龄化背景下,校园法治课面临着更高要求,“孩子们不再仅仅满足于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也更加注重个体之间如何建立更加安全、健康的社交关系”。

  在这节普法课上,秦硕因势利导,不仅讲解了法律条文,还特别强调了青少年该如何避免危险的冲动行为,如何防范可能隐蔽在校园内外的欺凌行为以及在日常上网中如何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秦硕看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突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尤为重要。

  多年来,为了将法治精神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播撒到孩子的心里,将未成年人从法律知识的接受者转化为主动学习者,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将预防性法治思维向前延伸,以契合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规律特点为目标,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其间,该院选派优秀的少年审判法官到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根据学区内中小学校的不同特点,打造“一校一特色”的法治教育品牌。

  秦硕说,在与学生们的沟通引导中,少年法官们不断调整法治教育形式。少年法庭会围绕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网络安全、犯罪预防等热点内容,依托案例转化,创新性地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为回应社会关切,他们还会定期编写《学生手册》《家长手册》,为未成年人讲解自救、自护常识,并预警家庭教育盲区,指导构建和谐亲子关系。在此过程中,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创建的“律荫小筑”法治课堂品牌也在学生圈中越来越“火”,仅2023年,该庭就以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法治讲座50余场,惠及万余名学生、家长和千余名教师。

  30多年前那间摆进U形法台的小小法庭,如今已为少年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陈建国 黄洁 焦艳 张雪泓)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