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体系需多方努力

发布时间:2024-12-27 12:58:44 来源: sp20241227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个人价值、民生福祉和国家发展大局,是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强化促进青年就业政策举措,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构建全方位就业帮扶体系,系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不仅是实现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举措,更是稳住就业基本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的类型增多,使得做好就业兜底帮扶、精准帮扶的压力不断增大,稳定和扩大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就业质量和结构有待优化。2024年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达到1179万,同比增加21万人,就业岗位需求总量仍然较大。然而,受市场吸纳高校毕业生潜能挖掘不充分、就业供需信息不对称、对接不够精准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就业岗位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毕业生需要,特别是为就业困难等毕业生群体提供的援助类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存在不足。此外,由于就业帮扶工作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高校和企业开展毕业生就业帮扶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质量和结构不优、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等矛盾。

  不断完善就业帮扶制度体系。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宏观层面指导各地、各高校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助推其高质量充分就业。然而,目前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工作,尚未形成专门、系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同时,各地政府部门在就业帮扶工作中,对社会面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较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支持相对不足,工作压力更多集中在高校层面。部分高校对就业帮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就业经费投入不足,专职就业指导人员配备不到位。有的高校以“数据”为导向,过分强调毕业生整体就业去向落实率,主动帮扶意识不强,帮扶工作不细不实,帮扶举措未能完全落地。

  就业帮扶效果有待提升。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对需要就业帮扶的毕业生范围界定不太明确,帮扶群体没有具体分类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就业困难群体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还不多,少数院校还停留在宣讲就业政策、指导求职技巧等基础服务层面。另一方面,高校与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企业以及学生家长之间没有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帮扶工作格局,就业帮扶合力不足。此外,部分就业困难毕业生没有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个人定位不准,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专业技能无法适应当前社会需要,扶“智”与扶“志”任重道远,就业帮扶效果有待提升。

  构建完善、精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体系,应从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入手,合力解决好“帮助谁”“谁来帮”“怎么帮”的问题,做到体制健全、因人施策、靶向帮扶,站在保民生、促稳定的高度,帮助高校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

  完善毕业生就业帮扶体制机制。政府部门应把就业帮扶全面纳入社会帮扶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措施。同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提高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质效。企业和高校应从供需两端发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困难毕业生,开源拓岗,重点挖掘就业援助类和公益性岗位。高校应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贯通帮扶机制,落实落细毕业生就业帮扶举措,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建立健全就业帮扶制度体系,依托国家级、省级就业示范校,开展校际、校企间就业工作结对帮扶行动,构建互帮互助、全方位帮扶的工作局面,形成“政、校、企”就业帮扶工作合力。

  实施靶向跟踪就业帮扶举措。一方面,分类抓好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的援助帮扶工作,前置开展思想动态与现实需求调研,建立帮扶台账,将就业帮扶与经济帮扶、学业帮扶、心理帮扶相结合,实施“一生一策”。尤其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就业指导和跟踪帮扶,“校、院、班、寝”四级联动,做到“推荐岗位不停歇、就业服务不停止”。依托校企服务平台,建立导师帮带机制,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延长毕业生就业帮扶时段,建立帮扶电子档案,对初次就业有帮扶需要的毕业生,应在经济、生活、技能、住房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和倾斜,并着重完善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政策保障,做到从感情上贴近、从细节上关心。

  激发毕业生就业内生动力。应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协同财政、产业、区域、高校等政策导向,着重发挥政策性岗位的吸纳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增强他们就业创业的“精气神”。同时,高校应围绕国家导向深入开展毕业生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教育,将职业规划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纳入“三全育人”体系,将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纳入毕业生就业帮扶全过程。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中强化就业教育引导,帮助毕业生塑造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毕业生应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破除“等、靠、要”的消极就业观念,理性分析就业环境与自己的能力、个性,及时调整就业期望,确定适合的就业方向与目标,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发挥个人价值,实现人生理想。

  (作者:寇玉达,系黑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黑龙江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

  (光明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