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5:45:52 来源: sp20241216
共享电动自行车(以下称“共享电单车”)的“政策围栏”正在被冲破。
近日,北京市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北京经开区”)的部分区域内开展共享电单车试点投放,成为“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中首个正式试点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城市。
不只是北京,进入2024年,共享电单车在大城市落地的步伐明显加快。3月下旬,南京一改往日的“暂不发展”政策,提出“鼓励引导企业有序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近期,在深圳街头,也出现了少量投入运营的共享电单车。
政策调整释放积极信号,但如何处理共享电单车与城市交通体系的关系,如何解决车辆采购、调度、停放、充电等管理规范问题,则成了政府和企业的必答题。
从“不鼓励”到“鼓励”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投放运营共享电单车城市超300个,投放数量超1500万辆。在云南昆明、广西南宁、江西南昌等地,共享电单车瞄准3至10公里的中短途出行市场,有效满足了市民中短途的出行需求。
在北京经开区万源街地铁站附近,记者看到数十辆黄绿两色的共享电单车和共享单车整齐摆放在路边停车区域,不时有市民前来扫码骑车。
“骑共享电单车更快,不用自己蹬,夏天骑车也没那么热。”市民张远(化名)还是头一次在北京见到共享电单车。他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北京目前投放的车辆,主要问题在于骑行的范围限制,“不能骑太远”。
根据北京经开区公告,本次试点车辆仅可以在北京经开区行政管理区域范围内使用,面积约65.7平方千米。投放方式为将试点区域内既有共享单车按一定比例置换为共享电单车,计划分阶段投放6000辆共享电单车。
国内某共享单车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用共享电单车置换共享单车的投放方式有利于政府做好总量上的管控,“否则,共享电单车作为增量,对于交通和城管来说都是压力。”
一直以来,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对共享电单车的去留问题存在诸多争议。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此后,南京、北京、上海等城市也陆续出台政策,均表示“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当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因地制宜,逐步审慎有序试点发展共享电单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浙江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0余个省(自治区)在法律规章层面将共享电单车纳入监管;在发布了共享出行领域政策的地级市层面,则有超半数城市确定了“规范发展”的管理基调。
共享电单车重新被大城市接纳,交通与发展政策研究所(ITDP)高级交通工程师鹿秋杨认为,这应该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有关方面对充电安全的考量。
今年3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明确提出“鼓励引导企业有序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改变了之前“暂不发展”的政策。此后,包括北京、深圳在内的多个城市对共享电单车的限制放宽。
“共享电单车是解决充电隐患的一个抓手。”鹿秋杨提到,共享电单车由企业统一采购,在车辆合标性、有序停放、车辆报废和更新等方面更易于管理。现在的共享电单车全部采用换电模式,运维人员会将共享电单车的电池更换后,带去充电舱集中充电,“在充电安全方面,共享电单车明显优于私人电单车。”
此外,逐步完善的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也促使政府改变对共享电单车的态度。
2018年,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2018版国标”)出台。今年4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发布。近日,对2018版国标的修订工作也提上了议程。
前述共享单车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版国标对电动自行车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速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洗牌和整合过程。“对共享电单车运营商而言,虽然在短期内,企业在产品合规性、运营成本、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经历了诸多挑战,但行业的规范化和用户体验的提升终将为企业带来更高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
在有限资源里作规划
“作为绿色出行、绿色产业、慢行交通模式、共享经济、新业态的形式出现时,共享电单车是被鼓励发展的;而当其无序投放、扰乱城市管理秩序时,是不被鼓励在城市中发展的。”ITDP于2022年发布的《中国电动两轮车生产应用状况、挑战与对策》中有这样的表述。
共享电单车进入大城市,如何在发挥共享电单车优势的同时,避免管理混乱、无序发展,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治理水平。其中,明确共享电单车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定位尤为重要。
家住北京经开区的市民李南(化名)主要用共享电单车解决地铁到家门口的“最后一公里”。
他告诉记者,过去他都是从家里打车到地铁站,花费大概15元,共享电单车投入试点后,他改骑共享电单车,只需花费5元左右,“时间上(骑共享电单车)可能比打车还快一点。”
“共享电单车的目的是要替换私人电单车,还是替换共享单车或出租车,还是将共享电单车作为公交的接驳方式?”鹿秋杨表示,城市首先应该分析自身出行模式,明确共享电单车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定位。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慢行交通分会秘书长史未名在日前举行的电动自行车发展策略沙龙上提到,当前共享电单车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发展定位不明确,与公交车、出租车等传统业态的合作关系也尚未形成。
相关数据显示,共享电单车的骑行时间和距离通常是12-15分钟、2-3公里,其出行主要是临时性和补充性的。哈啰两轮事业部行业研究院副主任陶晨亮认为,应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的用地、居民出行特征合理规划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并协调与其他交通系统之间的关系。
同时,部署共享电单车还要科学确定投放规模,控制市场准入。此前,诸多城市曾经历了野蛮生长、清退继而配额管理的过程。2020年9月30日,长沙市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于当年12月1日施行,自此,长沙共享电单车开始施行“先上牌后投放”、配额管理的模式。
前述共享单车平台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地方城市引进共享电单车运营商以招标比选、招商引资、竞争性磋商、监管备案等方式为主。为了合理管控城市共享电单车的总量,除了“置换”模式以外,部分地方政府还会先根据第三方机构的测算结果,初步投放一定数量的共享电单车,之后再根据市场需求,逐步增加或减少城市的总体配额。
在车辆运营和监管方面,目前已经有不少城市在探索可持续地规范管理共享电单车的方法。
鹿秋杨以湖北咸宁为例说,咸宁采用联合管理运营模式,将主要投放点划分为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指派1人担任联合区长,负责区域内全部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工作,每家共享电单车企业在五个区域内分别指派1名摆车员,统一受区长管理,分区进行考核,动态调整不同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的数量。
“咸宁市同时有5家不同的共享电单车品牌,在竞争比较激烈的环境下,联合管理运营模式能让共享电单车的运营保持相对的秩序。”鹿秋杨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东指出,在我国许多城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和使用量都超过了小汽车,甚至是公共交通,体现了电动自行车的巨大优势和百姓的广泛认可。共享电单车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车辆质量和公共秩序方面均比私人电动自行车更加可靠安全,“因此,我们对共享电单车的态度应该比私人电单车更积极友好。”
据了解,接下来,北京将持续加强共享电单车试点期间监督管理,有序推进第二阶段符合国家标准的共享电助动车试点。同步启动监测评估工作,评估共享电单车在通勤、地铁公交接驳等各类场景下发挥的作用。
实习生 卢冠秋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贾骥业 记者 朱彩云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4年08月13日 06 版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