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碎的“淘金之旅”

发布时间:2024-12-27 08:21:01 来源: sp20241227

  偷渡者们被带到废弃的楼里候船,对方说海上航行需要15天,在这期间必须切断和外界的一切联系,关闭手机网络以防止被定位。船靠岸后,他们被卖到园区搞诈骗——

  梦碎的“淘金之旅”

  电影《孤注一掷》火了,在浙江舟山上演的“现实版”也惊心动魄。最终,有些人的“淘金之旅”不仅梦碎甚至还因此身陷囹圄。今年7月,用船只运送他人偷渡的张某一伙人因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二个月,各并处罚金。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经公开听证,依法对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阿沙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一个举报牵出偷渡大案

  2022年6月12日深夜,大雨滂沱,一艘载有30多名年轻男女的渔船从舟山一废弃码头悄然出发,37岁的湖北人阿沙也在其中。海浪混合着雨水打得大家浑身湿透,经交流,大家都是为了去东南亚“赚大钱”。

  当渔船航行了一小时后,突然停了下来,阿沙他们纷纷打听是怎么回事。后来,船员前来通知,因船桨触礁损坏,让大家先回岸上,等船修好后再出发。

  住进宾馆后,阿沙辗转反侧,越想越害怕,生怕哪天就死在了海上。再三犹豫之后,他拿起手机在“浙江110”多媒体报警平台上输入“我要举报,这里有人偷渡……”

  阿沙在忐忑不安中等来了警察。一些偷渡者见状纷纷逃跑,最后警察将阿沙等部分偷渡者带回了警局。经侦查,运送他人偷渡出国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据阿沙交代,去年5月的一天,正待业在家的他像往常一样和朋友夏某聊着天,对方问他想不想赚大钱,还称自己正在缅北开公司搞网络赌博,来钱很快,可以加入一起干。起初阿沙一口拒绝,可过了一段时间,朋友何某又来找阿沙,百般游说他加入。

  在高薪的诱惑下,阿沙终于被说动。同年6月10日,何某给阿沙转了1000元路费后,让他坐大巴到舟山某宾馆住下,等待偷渡。阿沙对此言听计从。

  同年6月12日晚,阿沙根据陌生人的电话指挥,坐车来到一处山脚下,随后几个工作人员将他带往半山腰处的一废弃楼里候船。此时楼里已经聚集了30余名背着大包小包的年轻偷渡者。等人都到齐后,工作人员告诉大家,海上航行需要15天,在这期间必须切断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所有人都要关闭手机网络,清空手机里的所有信息,以防止被定位。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阿沙等偷渡者被带上了船。

  经查,这一犯罪团伙此前已偷渡成功过2次,他们利用冰鲜船将60余人成功偷渡出国,获利130余万元。

  与蛇头沆瀣一气猛捞财

  那这个犯罪团伙是如何跟境外诈骗集团搭上线的呢?据该团伙核心人物张某交代,他为了能多赚钱,找到朋友姚某询问是否有海上运输的偏门生意可以介绍。姚某很是灵光,明白张某的意思无非就是走私和偷渡的“生意”。经多方打听,他为张某和境外蛇头“水哥”牵上了线。

  谨慎起见,“水哥”先寄了几张香港电话卡给张某,两人通过电话商定,由张某找人先租船,然后帮“水哥”运送偷渡者到指定海域。

  去年4月20日,张某租下了一艘冰鲜船,并招揽多人分别作为船长、轮机长、工作人员等入伙。“水哥”事先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给了张某一份偷渡者名单。4月22日,张某等人用冰鲜船将30余名偷渡者运送到事先约定的海域,转驳至“水哥”派来接应的船只上。事后,张某等人如约拿到了61万余元好处费。去年5月22日,张某等人如法炮制,又将40余名偷渡者运送至约定海域,获得好处费70余万元。

  看着钱财滚滚而来,张某等人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好门道”,于是又谋划着再干一票。没想到,东窗事发了。

  据交代,这些偷渡者与上家有的是同学、老乡关系,有的甚至是从未谋面的网友。在金钱的诱惑下,大部分人都清楚自己出国将会从事诈骗工作,但也有人是糊里糊涂被骗上了船。

  淘金梦破灭落网者受严惩

  曾于去年4月22日偷渡成功的蔡某作为证人,向检察官讲述了自己的噩梦之旅。他说他在海上整整待了17天,靠吃面包勉强果腹,一堆人挤在甲板上睡觉,一个浪打来浑身湿透,苦不堪言。

  船在老挝海边靠岸后,蔡某被带到那里的一个园区,接受电信诈骗培训。此时,蔡某开始后悔打起了退堂鼓,由于他普通话不好,打字也不利索,待了两个月没有业绩,被经理打骂是家常便饭。后来,蔡某被转卖到老挝的一个工厂看门。最终,蔡某在国内的亲戚凑齐了20万元,才将他赎回了国。

  2022年11月23日,张某等9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等9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应当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4月21日,该院依法对张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于7月7日判处张某等9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二个月,各并处罚金。

  5月9日,阿沙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移送至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阿沙究竟该不该诉?8月29日上午,该院为此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过讨论一致认为,阿沙参与偷越国(边)境犯罪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后其主动报警,对于公安机关查获组织、运送偷渡人员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偷渡人员有重大贡献,并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宽处理,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当天,该院依法对阿沙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对于偷渡失败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提起公诉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余偷渡者仍在侦办中。

  偷渡失败对阿沙来说无疑是莫大的幸运。截至目前,前两批成功偷渡到东南亚的人员大多仍下落不明。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快速打击偷越国(边)境及相关衍生犯罪行为。(检察日报 史隽 陈英)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