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09:32:18 来源: sp20241101
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法官来到该市交通路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法官经过现场勘查、细心调解,当庭化解纠纷,解决了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收费难等问题,达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安徽某物业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与交通路社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对滨河东区的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业主胡某有一套位于一楼的住房,该楼排水管道排水口高于一楼窗户,楼上排出的水常年腐蚀窗户流进家中,其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均未维修,于是胡某一直拒缴物业费。不久前,物业公司将胡某诉至明光法院,要求其补缴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官了解到,该小区像胡某这样拒缴物业费的业主有140余户,于是法官决定到小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示范判决化解普遍问题。经现场勘查,法官认定确实存在管道排水问题,遂认定物业公司应当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物业公司代表允诺重新安装管道。经法官组织调解,物业公司同意为胡某减免部分物业费,胡某当场付款。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广大业主答疑解惑,引导业主依法维权。
据悉,明光法院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到小区公开开庭、现场解决问题,有效化解了多起物业纠纷。2023年,该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数同比下降46.12%。
图为庭审现场。(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鲍育凤)
(责编:薄晨棣、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