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4-12-16 03:42:04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4月29日电 据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行动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推出6个方面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平台服务便老。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提供适老、助老设施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老年人坐席;完善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小程序界面等智能信息服务。

  优质服务援老。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服务。

  公证服务惠老。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积极为老年人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优化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服务程序;指导公证机构与养老机构共同打造“公证+养老”服务模式。

  调解服务助老。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投资消费、侵权、赡养、监护等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组织动员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做好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公益服务爱老。指导律师行业把老年人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积极参与老年人法律服务活动;发挥律师协会老年人权益保障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作用,提升老年人法律服务质效。

  普法服务护老。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提高全社会敬老、爱老、护老的法治意识。

  《通知》强调“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已列入全国老龄委2024年重点开展的四项实事清单,各地司法厅(局)、民政厅(局)、老龄办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中新财经)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