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8:02:30 来源: sp20241130
简案体现效率、繁案制作精品,确保繁案、简案都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打造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样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成倍增长,导致法院诉讼激增,有限的司法资源面临着严峻考验,法官办案压力增大。因此,人民法院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质增效势在必行。
早在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拉开了各地法院开展繁简分流工作的序幕。随着近几年繁简分流工作如火如荼地铺开,各地法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多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操作上的困难,包括繁简标准难掌握、送达问题影响效率、一些审判人员主动性不高、当事人的积极性不高、繁简分流保障不足,等等。
笔者认为,繁简分流改革是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满足人民司法需求的重要途径、提高司法审判质效的重要方式,更是推进司法改革的有效切口。我们应坚持改革的思维,从工作机制、审判方式、配套措施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行繁简分流改革,形成“当简则简、该繁则繁、分流合理、提质增效”审判工作格局。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保障繁简分流。要举全院之力推进繁简分流工作,从机制保障上着手,立足当地实际,进行周密部署。要制定和完善繁简分流工作细则,从机制上进一步明确案件繁简标准,通过从立案关口分流案件、成立速裁审判团队、推行专业分审、审判流程集约化管理等多种手段,大力推行民事速裁、刑事快办、执行分类等工作机制。
二是注重诉前化解,推动繁简分流。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诉前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外部资源作用,推动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治理主体发挥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促进繁简分流;发挥律师参与调解、促进案件公正高效解决等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创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环境。
三是探索案事分离,助力繁简分流。要创新工作机制,将立案、审判、执行等流程中的“审执主业”与程序性、事务性工作剥离开来,使员额法官专注于“审”,使法官助理聚力于“辅”,定责定岗、各司其职,促使法院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无缝对接,为繁简分流工作提供强大助力。
四是完善配套措施,服务繁简分流。要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审执力量优先投放至审执一线,实现人力资源效用最大化,全院一体化运作服务繁简分流工作。注重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通过“盘活存量”改善忙闲不均的状态,释放更多“内生动力”,为繁简分流工作提供充实的人员保障。通过加大投入、加强培训、强化督查等举措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裁判文书智能生成、全过程无纸化办案,网上办案全覆盖、庭审语音自动识别等信息化成果,从而使信息化建设反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繁简分流取得实效。
我们要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更加注重提升繁简分流的工作实效,更加注重繁简分流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简案体现效率、繁案制作精品,确保繁案、简案都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打造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样板”,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黄子娟、王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