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目前我国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

发布时间:2024-11-19 00:29:26 来源: sp20241119

   中新网 9月6日电 国新办6日上午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表示,经过十年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到目前我国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成。

9月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姜杉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 记者 张祥毅 摄 

  杨向斌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75.4万个,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99.7万人,我们建成了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0多万个乡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同时我们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也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各类业务4000多万件,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部将重点做好几个工作。

  一是要加强统筹规划,主要是编制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对“十五五”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

  二是要推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我国地大物博,东西部发展不平衡,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硬实的措施,主要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的流动机制,深化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同时研究实施“法援西部”计划,把我们正在做的“援藏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等各项品牌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三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是社会各界的事情,我们要建立健全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的制度机制,积极培育一批专业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四是提升质量和公信力,主要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协会自律、法律服务机构自治、社会力量监督协同联动、共管共治的监管工作格局。总的目标就是要以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李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