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1:05:10 来源: sp20241105
在中国科协所属的210家全国学会中,大部分在倡导学术道德规范、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采取了有力行动。图为一位选手在中国科协所属学会—中国航空学会主办的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前检查设备。中新社记者 何蓬磊/视觉中国
科技类社会团体可接受委托组成专家组,开展科研失信案件的学术调查,对是否构成学术不端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结合本学科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特点,从分类评价、同行评议、代表作评价等方面探索制定本学科学术评价规范……
近日,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要求科技类社会团体在制定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开展学术调查、制定学术评价规范、推进科研诚信教育和弘扬科学家精神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
“文件的出台,意在引导科技类社会团体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在促进学术自律自净等方面发挥作用、作出表率。”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创新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萱说,评价科技类社会团体自律自净作用的发挥,要看科技界的价值共识是否得到高度认可,科研失范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偏。
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专项行动》能发挥什么作用?就此,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刘萱等参与文件起草制定的专家。
旨在推动学术共同体发挥导向作用
“科技类社会团体的自律自净,其底层逻辑就是科技同行自发地维护和建设良好的科学文化,实现科技类组织和科技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自觉行动。”刘萱解释说,当个别科技工作者的行为违背了科技界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时,科技类社会团体具备的自律机制会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纠偏,从而达到自净的目的,维系科技界内部良好的文化环境。
《专项行动》起草前,科技部、中国科协组织专门的研究团队开展了深入调研。刘萱作为参与者,进行了大范围的问卷调查,并深入学会、科研机构实地调研。调研发现,在中国科协所属的210家全国学会中,大部分结合学科领域实际情况,在倡导学术道德规范、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强化作风学风建设方面采取了有力行动。根据之前中国科协开展的问卷调查情况,四成以上的学会制定了符合本学科或领域发展要求的学术自律相关制度。不过,调查也发现,在制定学术自律制度的学会中,仅有不到一半的学会建立了对所属会员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处置机制。学会在制度建设和自律自净机制方面还存在短板。
科技部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术自律自净要求科技界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纠错的风气,但仅靠科技工作者自发行动难以形成有效机制,也无法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开展专项行动旨在推动学术共同体发挥导向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开展学术调查
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接受委托开展学术调查,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研活动行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制定等工作,是《专项行动》的一大亮点。
让刘萱印象深刻的是,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学术调查的授权和职能接入机制有待完善,是前期调研中讨论较多的问题。
“科技类社会团体的领导者普遍表示,就专业性和权威性而言,科技类社会团体完全具备开展专门领域的科研诚信、伦理案例的学术性调查能力,有的科技类社会团体也建立了学术调查的规范化程序。”刘萱直言,在具体实践中,科技类社会团体这类调查的启动和调查结果的应用,往往需要科技主管部门授权,还需要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单位的配合。
科技类社会团体的学术调查,既包括对会员的常规性自查,也包括在发生科研失范行为后的专门调查。“对于前者,调研表明,已有多家全国学会开展了此类调查。”刘萱说,对于后者,则需要探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方向,赋予科技类社会团体更大的职能权限,让其接入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保障开展学术调查的独立性,为获得更加科学、严谨的学术调查结果打通渠道,助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更大的学术自律自净作用。
学科学术评价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针对备受关注的学术评价,《专项行动》提到,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制定实施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组织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在奖项评选、人才举荐等科技评价活动中实施规范,鼓励其引导会员单位在评价实践中探索应用。
“不同学科的学术评价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和通行惯例,如果采用一套通用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必然导致部分学科的科技工作者在职称评审、成果评奖等方面处于弱势,不利于学科发展。”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创新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健铨举例说,按照国际惯例,数学论文合作者署名通常以姓名字母顺序排列,所有作者视为贡献等同。
但是,国内评价制度通行地注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虽然很多评价体系已对此做了改进,如在数学类评价后增加了‘同等贡献’的选项,但很多申报单位甚至科技工作者都不知道可以这样选,有些学校对此也不认可。”马健铨表示,探索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学术评价规范,成为推动科技评价改革、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着力点。
2021年,科技部会同中国科协推动全国学会开展学科学术评价规范研究试点,中国数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等依据学科特点制定并实施了各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并鼓励会员单位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评价中进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目前学会的学科评价规范仍以原则性建议为主。
“切实推动学科学术评价工作的落实,需要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支持和鼓励各学会制定本学科、本领域的学术评价规范,并引导会员单位探索应用,为学术评价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马健铨强调,同时,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也要认可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并纳入各自的评价体系,增加同行评议的比例,委托科技类社会团体作为第三方提供学术认定,体现科技共同体的学术权威性和公正性等。
助力提升国家科技治理体系效能
实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目标,需要不断提升国家科技治理体系的效能,强调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新型科技组织等多元化治理主体的作用,注重创新生态的营造。
那么,如何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的学术自律自净作用?在刘萱看来,科技类社会团体要把学术自律自净的要求纳入《会员管理办法》等制度,管理部门应在管理制度、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入学术自律自净的相关内容和指标。同时,理顺保障机制,提供相应的人员经费支持或激励,为完成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还可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选取具备良好基础、有鲜明代表性的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试点,鼓励结合各自领域特点对学术自律自净的内容、实施路径进行研究和探索,系统总结成功案例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激发科技类社会团体主动作为。”刘萱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鼓励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作为第三方承担学术评价等相应职能,对于科技类社会团体做出的学术规范、学术认定结果等予以认可,并在相关制度和评价结果中给予体现。
(记者 刘 垠)
(责编:郝孟佳、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