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0:31:22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6月2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1日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有关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的规定。
二是加强对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是完善对进境出境人员实施检疫查验措施的规定。
四是完善海关、疾控等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
五是对有关口岸卫生检疫措施的便利化作出制度安排。
黄海华介绍,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制度措施。
一是区分不同情况,完善检疫查验措施。明确海关对进境出境人员可以要求实施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等一般检疫查验措施,还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进境出境人员实施医学检查等进一步的检疫查验措施。
二是明确海关总署应当根据境内外传染病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不断优化检疫查验流程。
三是完善海关与口岸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检疫传染病染疫人、疑似染疫人的转送、接收主体。
四是明确对可能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员,海关应当发给就诊方便卡,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优先诊治。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