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3:32:32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重庆7月4日电 (殷缘 李艺)“我自愿承担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生态修复费用。”记者4日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多名被告的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重庆市人大代表与水产专家联合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该案是重庆五中院首次通过诉前调解结案的民事公益诉讼案,由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高级水产工程师蒋华敏任调解员,重庆市人大代表颜冬雪参与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派员到场,重庆五中院立案庭全程指导。
图为诉前调解现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供图2023年,张某林、张某富明知处于国家规定的禁渔期,仍多次在长江重要支流之一的塘河,使用电鱼的方法,非法捕捞水生生物并售卖牟利;周某购买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并食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公益诉讼起诉人以上述三人为被告,向重庆五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鉴于本案侵害程度较轻、损害数额较小,被告分别正在服刑、外地务工等情况,在确保程序公正和受到损害的公共利益得到修复的前提下,重庆五中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采用“分步走、异步调”的方法,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实现调解协议签署。
“重庆五中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诉前调解促进公益性矛盾多元化解,教育引导行为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顺利调结后颜冬雪称。
重庆五中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的诉前调解力度,全链条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