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大军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11-27 22:28:28 来源: sp2024112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大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大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员工招聘录用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与授信企业“亲清”不分,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在贷款审批发放、出具金融票证中,牟私利、徇私情,导致所在单位信贷文化异化、风险骤增,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法审批发放贷款、出具金融票证,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犯罪。

  李大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靠银行吃银行,管贷款吃贷款,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交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大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云南省监委将李大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