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成一股绳,讲好“法理情”(现场评论·新春走基层)

发布时间:2024-12-15 10:39:10 来源: sp20241215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北新泾派出所的会议室里,辖区居民孙氏兄妹终于心平气和坐在了一起。这两年,因遗产继承,兄妹俩产生矛盾,没少发生争执。派出所掌握情况后,召集街道司法所和签约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研判“家务事”。他们从双方曾签订的协议入手,以专业法律意见给出了双方接受的方案。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负责处置警情、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承担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法律工作;律师事务所,是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三者各司其职,又如何“拧成一股绳”?

  走进上海一个老旧小区,记者听一名基层民警诉说曾经的无奈。居民投票表决进行电梯加装工程,可到了施工阶段,有居民阻止。虽然出警后把人劝走了,但矛盾没有根本解决,类似警情还会出现。

  作为超大城市的上海,经济发达,城区人口密集。老小区内,加装电梯、停车位周转等民生需求多元;社区外,店铺装修、求职就业等经济社会活动多样。一些矛盾纠纷,是许多警情的起点,如果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就可能演化升级。如何高效处置、妥善化解纠纷,关系居民的切身利益,也考验治理能力、治理智慧。

  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是判断是非的标尺。有基层干部认为,许多矛盾纠纷之所以激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律服务离群众太远,大家不知道去哪里要“说法”,加之诉讼等手段的成本高、时间长,部分人放弃走法律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立“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派出所公安机关的权威性、司法所调解工作的群众性、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努力把法送到群众身边,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依法化解、高效化解。

  做好调解工作,“法”字挺在前面,“情”字融入法理。曾几何时,不少人对矛盾调解的印象是“和稀泥”。楼上邻居家漏水、“僵尸车”长久占车位、拖欠工资……面对矛盾纠纷,在“三所联动”实践中,民警力保事态稳定、律师普及法律知识、调解员安抚各方情绪。法律为各方划定边界,真情为各方疏导心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处理争议。在此过程中,法、理、情实现同频共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三所联动”,可以说是上海在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更好为群众解忧、为和谐护航。

  “三所联动”机制注重解决问题,也是生动的法治课。强化法治思维,践行为民宗旨,带着深厚感情关心群众、化解矛盾,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就能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汇聚更多正能量。

  (作者为本报上海分社记者)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06日 05 版)

(责编:杨光宇、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