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持续加强监管执法 着力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发布时间:2024-11-16 16:00:40 来源: sp20241116

人民网北京2月23日电 (黄盛)“我们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23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和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分别就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和打击操纵市扬、内幕交易的稽查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话题,进行了回应。

2月23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黄盛摄

2月23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黄盛摄

证监会表示,稽查执法是证监会监管的核心和关键一环,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有力的保障。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过程,证监会将继续努力,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着力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努力营造让投资者安心、放心的投资环境。

投入更大人力物力

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一直受到市场关注。

对此,李明表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运行的逻辑起点,资本市场所有产品几乎都与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价值,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如果上市公司“说假话”“做假账”,必然会严重影响、干扰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市场也就无法有效运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我们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李明说,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年报审阅、公司历史数据对比、行业数据对比、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据介绍,近年来,证监会逐步积累了大量监管数据,在运用大数据比对方面也形成了一些成果。接下来,证监会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规占用担保等“监守自盗”行为,也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其“人财两空”。

此外,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证监会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利用多维技术手段

打击操纵市扬和内幕交易

有业内人士表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会破坏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市场生态,助长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恶劣风气,干扰投资者价值判断,形成了脱离基本面“炒差炒烂”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市场定价功能发挥,侵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2月23日,李明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黄盛摄

2月23日,李明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黄盛摄

对此,李明表示,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具体来看,在重点惩治“关键少数”方面,李明认为,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热点、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对此将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对相关线索进行增维拓展分析,持续精准高效打击,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受教训、长记性。

针对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型违法案件,证监会也将及时打击,消除监管盲区。李明说,近期出现了部分团伙利用远程操控软件隐藏交易痕迹操纵市场,为快速卖出而清仓式砸盘出货,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证监会已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后续将推动严肃刑事追责。

严审拟上市企业

打击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

2月23日,严伯进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黄盛 摄

2月23日,严伯进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黄盛摄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将对企业IPO倒查10年。对此,严伯进回应说,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该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之后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严伯进认为,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证监会综合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持续严格监管。

“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严伯进说。

(责编:孙红丽、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