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来了 生育友好型社会,怎么建?

发布时间:2024-12-15 10:12:51 来源: sp20241215

  10月28日,国办《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对外发布,共四个方面13条具体措施,包括首次提出要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生育支持政策怎样持续发力?此次政策“组合拳”,又有哪些新亮点?生育型友好社会,到底是什么?《新闻1+1》连线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史毅,共同关注: 生育友好型社会,怎么建?

  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10月28日,《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被认为是中国支持生育政策再发力。

  文件共涉及13条具体生育支持措施,其中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是首次提出,事实上,经济成本是制约生育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国家已将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又将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与此同时,全国多个地方也都在探索实施生育补贴方式,目前已有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了生育补贴制度。

  除了政府支出,各地的措施中加大相应的医保支撑也是重点。今年9月以来,湖南、四川、山西、广东四省的医保局就陆续发布消息,决定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根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将辅助生殖纳入了医保。

  国办出台生育支持措施

  与以往有何不同?

  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史毅:本次政策文件的出台,一方面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生育、养育和教育方面直接的一些需求,解决急难愁盼的一些迫切问题,同时也针对性回应了从2021年以来,国家和地市以及区县在出台相关生育支持政策措施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针对性更强,提出了更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从覆盖范围的角度来看,本次的政策在逐步扩大生育支持的覆盖范围。以生育保险为例,我们现在在探索支持地方把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的人员还有农民工,逐步纳入到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里面来。

  内容更加丰富。本次《若干措施》覆盖了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甚至到养老等一系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回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也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性的措施,比如本次政策文件首次提出了要在全国还有支持地方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这是比较创新的一个做法。

  首次提出的生育补贴制度

  怎么建?

  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史毅:本次《若干措施》中提到了要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实际上是要回应大家特别关心的五个问题:

  谁来补贴。中央、省、市以及区县各级政府,在生育支持的领域里面,成本分担的机制和比例怎么确定。

  要补贴给谁。是只补贴二孩和三孩的家庭,还是面向所有有子女的家庭都提供补贴,可能在下一步的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

  要补多少。是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补贴标准,还是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不同的补贴标准。

  怎么补贴。是按照传统发放方式一次性去进行发放,还是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发放。

  生育补贴制度怎么评估。从国际的经验来看,生育补贴的政策效果的显现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周期,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怎么建立补贴的评估制度,以及完善生育补贴的标准,是下一步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国办措施中

  生育保险未来还有哪些增强空间?

  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史毅:从生育保险的功能来看,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个是减轻女性在生育孩子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负担,还有一个就是补偿女性因为生育而休产假、育儿假等相关假期过程中带来的工资损失。

  从生育保险功能增强的角度看,未来主要是有三个方向:

  继续扩大覆盖范围,把更多的就业人员纳入到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内。

  提高标准,特别是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标准。

  降低费用,主要是减轻有女职工生育的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的这样一个费用的负担,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平等。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

  重点是要解决什么问题?

  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史毅:小小孩的养育照护问题是很多家庭最关心、最迫切的一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供给在逐渐扩大,但是托育服务价格较高,质量又相对比较薄弱等一系列问题也是普遍存在的。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怎么样去增加服务的供给、降低服务的价格、提高服务的质量,是现在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国办的政策文件提出了要建立地市级的综合指导中心、公办的服务网络,实际上就是要在降低价格、增加供给、提高质量这三个方面重点去发力,去解决广大家庭在小小孩的养育照护问题上的后顾之忧。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什么?

  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史毅:生育的问题其实不仅仅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它还涉及家庭成员、社会环境以及用人单位建设的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个体的生育决策,其实并不仅仅是本人意愿和观念的行为反应,更多的是受到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际上“生育友好”不仅仅是针对生的友好,或者育的友好,还涉及对婚的友好,对养的友好,以及对单位工作以及相关环境友好的建设过程。所以说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实际上是需要政府、个人、家庭、社会以及用人单位多方共同努力,构建一个生育友好的文化氛围、制度环境,形成一个有利于大家去生育、养育,并且减轻育儿焦虑,提高育儿幸福感的一个环境氛围。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