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21:11:29 来源: sp20241114
近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要求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提出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好“关键小事”,一开年就摆在了突出位置。
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里有“大民生”。相较于引人注目、社会关切的“大案”,司法机关接办的“小案”,通常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然而,“案小”不代表“事小”。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一场邻里纠纷的解决,可能就化解了多少年的积怨;一起农民工欠薪案的办理,或许就会让一家人安心过年,每一件“小案”对牵涉其中的个人与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司法机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小案”,对于当事人来说关乎的是切身利益,对于社会来说关乎的是和谐稳定。
群众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寻求正义。司法实践中,有的案子在程序上了结了,但当事人的“心结”却还没有解开。法律是有温度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因此,对待“小案”既不能推诿扯皮、程序空转,更要避免出现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办好“小案”,就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懂得群众语言、熟知群众诉求,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小案”办得好,人民群众更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是衡量“小案”办理效果的“金尺子”。常见多发、贴近生活的“小案”里有群众的切身利益,办好“小案”就要准确把握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尊重和保障。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办好“小案”就要以公开促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在司法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以案释法,让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小案”里还蕴含着法治的“大道理”。企业有什么发展的烦恼?办好各类经营主体的“小案”,就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某类纠纷为何易发多发?善于发现“小案”暴露的漏洞缺陷、解决根源问题,就是在完善社会治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每一个“小案”的处理,体现的是司法担当和公信力,传递着的是法治的温度和力量。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就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办好“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让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更实,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01日 19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