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21:12:48 来源: sp20241105
半个月内,跨越湖南、江苏两省,数次酒店开房,只为插上一只黑盒子。
经人指使,刘强(化名)利用上述方法伙同李刚(化名)合计骗得陆欢(化名)等4人人民币47万余元,获利两万余元。
近日,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刘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本地号码,让他放松了警惕
2023年2月的一天,在苏州相城区上班的陆欢接到了一个归属地显示为本地的电话,陆欢没有多想就接了起来。
对方自称是某购物平台客服并告诉陆欢,因为平台贷款利率涉嫌违规,要先把这项服务下线进行调整,需要陆欢关闭这项服务,否则会影响陆欢的征信。
陆欢回想,自己不久前确实在该平台开通了贷款业务。听到会影响征信,陆欢有些疑惑,连忙问要如何操作。对方让陆欢先添加一个QQ号,随后通过语音指导陆欢。
通过QQ,对方告诉陆欢,要关闭该业务,要先向指定账户里转1.5万元,不过这只是一次虚拟转账,转账时不用输入支付密码,钱也不会被实际转走。陆欢便按照对方的指示,向对方口述的银行账户里转了1.5万元,转账时确实没有输入支付密码,只进行了人脸验证并输入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
之后对方又让陆欢以同样的方法在借呗和微粒贷分别借了5万元和3万元也转到该指定账户,对方仍然跟陆欢强调这只是虚拟转账,贷出来的钱也还在陆欢的账户里。
挂断电话以后,陆欢立即查了一下自己的银行账户,没想到的是,账户刚刚操作的近10万元已被转入对方账户,陆欢当场傻了眼,赶紧拨打对方的电话,却无人接听,QQ号也再没人回复。陆欢意识到遭遇诈骗,立即报警。
开房插盒子,躺着赚“快钱”
接到报警后,民警查询到给陆欢来电的号码是相城区某酒店的前台电话,立即赶往该酒店,发现该酒店621号房间拨出电话73个,其中就包括被害人陆欢的手机电话,当即将还在房中的刘强抓获。
被抓获的刘强矢口否认自己诈骗,称自己只是酒店试睡员。此时,民警从刘强所在房间查获了一个黑盒子和一捆网线。被问到这个黑盒子用途时,刘强却支支吾吾,闪烁其词。生于2003年的刘强,涉世未深。面对警方严肃的讯问,刘强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2023年1月底,经老乡张先生介绍,刘强得知有个“躺着就能把钱赚了的活”,当即同意。过了几天,张先生让刘强从某平台下单了一个黑盒子,告诉他找家酒店开个房,然后把这个黑盒子插到酒店房间的网络插口上,之后就坐等收钱了。张先生还反复叮嘱刘强一定要用特定的App在群里联络。
刘强的朋友李刚知道有这等“好差事”也加入其中。按照要求,二人在湖南选了家酒店顺利完成任务,没过多久果然在支付宝收到900元“好处费”。2月初,刘强等二人在苏州第一次作案就被逮了个正着。“我也好奇,不知道黑盒子是用来干什么的,但知道肯定是干违法的事。”到案后的刘强交代。
经公安机关技术研判,这个黑盒子其实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新宠”,它能实现从境内境外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被害人电话,来电时在被害人的手机上却显示为黑盒子所在地的本地号码。
电子钱包地址让案件露出端倪
2023年5月16日,案件被移送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讯问刘强时,他坚称,只收了900元插盒子的钱。刘强的支付宝账单也并未显示其他获利。
犯罪金额对案件的准确认定至关重要。难道真的只有这几百元?
承办检察官汪海曼是该院数字经济检察办案团队的成员,仔细审查案卷后,她在刘强与其他涉案人员的聊天信息中发现了一个电子钱包地址,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检察官认为这很可能就是一个虚拟货币的电子钱包地址,该团伙极可能使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
公安机关调查了刘强名下电子钱包的注册信息以及交易记录,经核实,该电子钱包是以刘强的身份信息注册,案发期间该账户收到折合人民币两万余元的泰达币(USDT),刘强又将泰达币(USDT)变现转入本人的多个支付宝账户内,刘强再与其他涉案人员进行分赃。
汪海曼介绍,为了应对虚拟货币的风险,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同的文件。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刘强这几笔使用电子钱包虚拟货币交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证据面前,刘强终于向检察官承认通过虚拟货币收取报酬,再变现提取获利的事实。
警惕“黑化高科技”,不当犯罪“工具人”
在整个诈骗团伙中,收了钱的刘强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警方试图通过刘强等人平日联系的App寻找证据,遗憾的是没有发现关于这个诈骗团伙有价值的线索,仅能从残存的只言片语中,印证刘强所供述的,他只负责“插盒子”,确实并不知道它的用途。
“这是个阅后即焚的聊天软件,甚至群里的其他成员也可以删除全部成员的聊天记录,并且不能恢复。”办案民警介绍。
如此看来,刘强不过是个负责酒店“插盒子”的“工具人”,打电话、教唆转账的另有其人,从作案手法来看,这很有可能是个有组织、有预谋,甚至身处境外的诈骗团伙。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鉴于刘强对诈骗事实没有清楚的认知,且没有参与实质性的诈骗环节,2023年8月14日,相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刘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近年来,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利用虚拟拨号设备接入移动电话网络,并逐级形成犯罪链条,各个部分都有明确分工。相伴相生,提供或操作虚拟拨号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使用虚拟货币交易等行为,也逐渐取代传统的出租、出售两卡,成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的主流方式,“公众应了解相关法律,警惕犯罪而不自知,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王金艳 郑盼盼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