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1:56:38 来源: sp20241116
1.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安瓦尔·哈克·卡卡尔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在北京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卡卡尔总理。李强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同卡卡尔总理举行会见。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各领域务实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重申,相互信任是中巴关系的核心。
3.双方一致认为,中巴两国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和“铁杆”兄弟,两国友谊历久弥坚、牢不可破。中方重申将中巴关系作为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巴方强调,巴中关系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基石。双方将继续从战略和长远角度看待中巴关系,在发展道路上携手前行,加快构建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
4.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巴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方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努力,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巴方在南海、涉港、涉疆和涉藏等问题上坚定支持中国。中方重申支持巴方捍卫国家主权、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巴方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并实现经济稳定,支持巴方打击恐怖主义,支持巴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5.巴方热烈祝贺中方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方赞赏巴基斯坦长期支持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双方一致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为国际经济合作搭建平台,为全球共同发展开辟空间,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合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共同开辟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6.双方一致认为,中巴经济走廊是共建“一带一路”先行先试项目,启动10年来取得丰硕成果,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双方决心共同建设增长走廊、民生走廊、创新走廊、绿色走廊、开放走廊,将中巴经济走廊打造成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性工程。
7.双方认为,瓜达尔港是地区互联互通的重要节点,同意加快推进瓜达尔港配套设施建设。双方满意地回顾了瓜达尔港海水淡化厂、瓜达尔港新国际机场、中巴友谊医院等项目进展情况,重申将瓜达尔港建设成为高质量港口、地区贸易中心和互联互通枢纽。
8.双方认为,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重要项目,对巴基斯坦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同意按照两国领导人共识早日推进实施。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巴喀喇昆仑公路(雷克特-塔科特)改线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同意予以加快推进。
9.双方决心共同推动开展D.I.汗-兹霍布公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增进巴基斯坦互联互通和社会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10.中方赞赏巴方大力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努力,认为这契合绿色、低碳、环保能源发展方向。双方鼓励中资企业以商业方式参与相关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实现双赢。
11.双方同意积极推进落实《中巴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支持巴基斯坦工业化发展,鼓励中国公司在巴设立制造业企业。双方重申,中巴经济走廊是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平台,欢迎第三方从产业、农业、信息技术、科技等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合作领域投资中受益。
12.双方同意加强中巴矿业合作,加强地质调查、地矿联合研究、人才培训、矿业产业园区规划等领域合作。
13.双方认为,中巴农业合作富有潜力,作物育种、病虫害防治等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农业合作等项目进展良好。双方同意在农作物种植、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贸易等方面加强合作。
14.双方同意在中巴信息技术产业联合工作组框架下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高新技术合作和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15.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两国在中巴经济走廊社会民生工作组框架下取得的积极成效。巴方感谢中方为巴洪灾灾后重建和恢复提供援助。中方愿继续支持巴方改善社会民生和灾后重建,优先实施民生领域援助项目,基于“共同富裕”理念帮助最不发达地区和脆弱人群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16.中方愿在中巴自贸协定框架下积极支持巴方扩大对华出口,将通过经验分享、专题研究、专家交流、人员培训等方式帮助巴方提升出口能力。巴方欢迎更多中国企业赴巴投资,愿为其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巴方向中方介绍了近期改善投资环境、推出投资鼓励措施以及设立特别投资促进委员会的努力。中方赞赏巴方为促进两国投资和经贸合作所作努力。
17.双方注意到近期两国商业交流的增长势头,决定进一步促进商贸往来。双方同意努力提升双边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
18.双方注意到,今年以来,两国签署了关于巴基斯坦熟制牛肉、干辣椒输华的议定书,实现了巴基斯坦鲜食樱桃对华准入,并就巴基斯坦乳制品、动物皮对华出口达成一致。中方欢迎更多巴方优质产品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19.双方认为,红其拉甫公路口岸在促进中巴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双方宣布红其拉甫口岸常年开放,同意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口岸通行条件。
20.双方对两国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结算清算等合作进展表示满意,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金融业和银行业合作。巴方感谢中方在财政金融等方面提供的宝贵支持。
21.双方表达了通过深化交流、调配资源和合作创新加强长期空间合作的坚定决心,以推动空间科学、空间技术和空间应用领域的重大进展。双方赞赏两国航天机构签署关于国际月球科研站等合作文件,同意进一步探索外层空间,推动两国在前沿空间任务中发挥带头作用,开创一个科学突破和空前发现的时代,以造福人类,促进文明进步。
22.巴方向中方介绍了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形势。中方重申,克什米尔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长期争议,应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有关决议以及双边协议,以和平方式加以妥善解决。
23.双方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中方肯定巴方为打击恐怖主义作出的贡献和牺牲。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反恐合作,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巴方再次承诺全力保障所有在巴中方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并将涉华恐袭案件中对中方人员施袭的凶手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中方对巴方作出的巨大努力表示赞赏。双方对双边层面开展的安全合作感到满意,同意继续加强此类合作。
24.双方高度评价在“中巴旅游交流年”举办过程中,两国文化交流合作得到加强,双方赞赏在故宫博物院成功举办的“譬若香山:犍陀罗艺术展”,并对“犍陀罗艺术展”在中国继续巡展表示欢迎。巴方欢迎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将巴基斯坦列入出境团队游国家名单。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加强双方旅游业界交流。
25.双方对两国军队之间的密切合作、信任和沟通表示满意。强调更强的中巴战略防务安全合作是本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同意保持两军高层交流互访势头,深化军事训练、联合演习、军事技术等领域合作。
26.双方重申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建设性和包容性的多边主义,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27.巴方坚定支持中国领导人在开放、区域互联互通、经济一体化和技术分享方面的远见卓识。巴方将继续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高度赞赏中方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权利所作的努力。上述倡议呼吁国际社会重视发展问题,重振全球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强调应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调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双方同意围绕上述倡议加强合作,共谋发展、共筑安全、共兴文明,合力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28.双方同意加强在阿富汗问题上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29.双方对本轮巴以冲突和暴力升级深表关切,呼吁立即停火止战,尽最大努力保护平民,防止加沙发生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双方重申,解决冲突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两国方案”,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国际社会应当以更大的紧迫感增加对巴勒斯坦问题的投入,为推动尽快重启巴以和谈付出更大努力,实现持久和平。
30.卡卡尔总理衷心感谢中国领导人和中国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代表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盛情邀请习近平主席早日访问巴基斯坦。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就此保持沟通。
31.访问期间,双方签署20项合作协议,涵盖共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矿产开发、产业合作、绿色低碳发展、健康、航天合作、数字经济合作、发展合作、巴农产品输华等领域。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