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00:06:11 来源: sp20241128
中新网 海口3月24日电(记者 王子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引发代表委员热议。如何更好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多地律师协会24日在海口联合举办立法建言座谈会,50余位法律界、经济界专家学者为立法建言献策。
用立法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等,对制定出台务实、管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了迫切需求。
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符琼芬提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体例是综合性的经济法律,其立法条款至少应当包含明确民营经济的定义、定位、作用和立法的基本原则,明确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主管部门和协同部门。同时,还需要尽快破除市场准入的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需要反映企业发展的时代需求,需要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高水平开放进程相适应。他建议要从法律上明确以下几点内容:将民营经济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组成部分,赋予长期稳定、合法的法律地位;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民营资本作为立法的重大任务;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规范政府的行为。
专家呼吁,《民营企业促进法》要以产权保护为核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勇建议,在立法中要加入强化民营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内容,加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力度。还要对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用工做出相应规定,明确建立民营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机制。(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