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 调解组织达2000家

发布时间:2024-11-10 04:56:40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 孙自法)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5月28日在北京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重要力量。

  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天在北京举行解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郭雯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作上述表示。

5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举行解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中新网 记者 孙自法 摄

  她说,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地方布局建设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它们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的重要支撑。

  在这些机构的建设运行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重“三结合”,即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地方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知识产权审查工作相结合。加强“两对接”,即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对接,与知识产权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接,从而推动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快保护机构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1家,快速维权中心42家。全国主要的大城市、经济强市基本上都建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小商品、快消商品产业集聚区基本都建设了快速维权中心。

  二是快保护工作成效日益突显。2024年1至4月,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受理维权案件3.5万件,平均办理周期2周左右;受理专利预审请求8.5万件,通过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保持在3个月以内,极大地便利了权利人获权维权。

  三是快保护服务惠及广大创新主体。目前,在快保护机构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已经超过15万家。2023年,全国快保护机构共发布专利分析导航报告833个,开展公益培训活动2142次,培训人数达41.3万人次,服务创新主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针对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郭雯指出,这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重点在于坚持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力量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作用。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建设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00家,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重要力量。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会同司法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工作,2023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1家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处理仲裁案件5249件,标的额超49亿元。

  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监管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将279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同时,对于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的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

  三是努力凝聚社会共治的保护合力。修订出台《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引导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连续多年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典型案例,持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郭雯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推动形成以国家级快保护机构为支点,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为延伸,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鼓励地方依照国家级快保护机构业务范围和运行标准,推进本辖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站建设,培育打造一批“高精优”快保护机构,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持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