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通报:“零包贩毒”仍是主要形式

发布时间:2024-11-14 22:28:07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重庆6月25日电 (梁钦卿)2024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称,“零包贩毒”仍是主要形式,“互联网+物流+电子支付”成为毒品交易的新常态。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重庆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一审案件1713件,占全部刑事一审案件的26.2%,依法对2134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重庆一中院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二审案件287件。

  从区域分布来看,毒品犯罪在经济发展更加活跃、人口密度相对集中的主城核心区高发多发,而在周边区县发生频率相对较低。从案件数量分布来看,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一审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仍是主要犯罪类型,案件数量为1591件,占所有毒品犯罪案件的92.88%。

  报告中称,“零包贩毒”仍是主要形式。作为销售终端的“零包贩毒”,通常情况下系单人作案,毒品数量少、价格低,“以贩养吸”为主。同时,大宗毒品犯罪的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明显。大宗毒品犯罪中,内部成员相对固定,彼此之间形成默契,人员之间分工明确,毒品犯罪不同阶段的信息相互独立。毒品犯罪从单人作案向协同作案转化,在制造、运输、贩卖等环节相互配合,形成毒品犯罪网络。

  随着科技发展,毒品罪犯的警惕性、反侦察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互联网+物流+电子支付”逐渐取代传统见面交易模式,成为毒品交易的新常态。犯罪分子多利用“人货分离”“人财分离”“钱货分离”等非接触方式实施毒品犯罪。除使用微信、QQ等传统社交软件进行毒品交易外,还使用境内、境外隐秘社交软件进行交易沟通,通过快递、闪送等方式运送、交付毒品,并采用电子支付方式,以比特币等虚拟币进行毒资支付结算,犯罪分子将毒品流转全流程切割得更为精细、琐碎,意图弱化证据链条,增加毒品源头追溯难度。

  此外,利用新型毒品实施的衍生犯罪时有发生。近年来,传统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但“迷幻药”“听话水”等具有迷惑性、更易伪装的新型毒品日益增多,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的镇静、麻醉等功效实施迷奸、抢劫等犯罪的情况。

  活动中,重庆一中院还发布了辖区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典型案例。(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