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2:25:06 来源: sp20241109
□王石川
“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451件3192人,起诉1785件5020人”。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联合举行“依法惩治文物犯罪,赓续中华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对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强化溯源治理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通报,并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会通报的数据和案件,既是一场成果的展示,也是一次决心的宣示,更是一种有力的警示:依法严厉惩治文物犯罪,国家有力量、有力度,谁打文物的主意,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谁就难逃法律制裁。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就是赓续中华历史文脉。
近年来,我国各级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惩治和有效防范文物犯罪,不断加大文物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可回避的是,当前文物犯罪呈现出团伙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趋势,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多发,下游倒卖、销赃行为隐蔽,且向网络发展蔓延。基于此,必须不断健全司法保障制度,持续加大联合惩治力度,确保长效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使文物保护效果更为明显。
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发布典型案例具有深远而广泛的现实意义。比如,在此次发布的李某某、胡某倒卖文物案中,被告人通过变造文物方式骗取文物拍卖许可,企图用正规拍卖手段实现倒卖文物的非法目的,这是一种文物犯罪新手段。对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拍卖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立“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案双查办案模式,既体现了法律惩处手段的升级,也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某些不法分子规避文物犯罪的伎俩,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和思考。
其他一些案例也颇具典型意义。比如,在王某某倒卖文物案中,王某某收购文物后随意堆放或掩埋,对文物价值减损持放任态度,不符合文物收藏者的行为习惯;到案后未能全部退缴文物且拒不交代去向,对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的部分文物无法说清来源,对辩解无法自圆其说。对此,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证据确定其具有牟利目的,遂提出抗诉,最终使王某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从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逾千件,到发布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再到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每一项举措都体现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担当,都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进行了有益探索,都为更好保护文物提供了有力支持。
当然,依法惩治文物犯罪,根本目的不是抓了多少人,判了几年刑,而是追回被盗窃、销赃的文物。同时,通过精密的制度设计、精准的防范措施、精当的惩戒机制,实现全链条打击与系统预防并重,让文物得到更好保护和妥善安顿。为此,既要紧盯地下文物市场,也要紧盯网上交易平台,既要破大案、挖团伙,也要找根源、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这就需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不久前,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针对我国文物资源特点、安全风险状况、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需要等,明确提出17项重点任务:从各尽其职到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从专项打击到联防联控,从消除隐患到铲除文物犯罪土壤,等等。可以预见,合力越强大,保护将越见成效。
还要看到,文物保护离不开大众参与。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还通过公开听证、法治教育、专家说法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强化普法宣传,这些举措无疑有助于提升公众保护文物的自觉。
依法惩治文物犯罪没有完成时。法律亮剑,共同发力,让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类文物违法犯罪得到有力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则我们就能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更从容、坚定地奔赴未来。 “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451件3192人,起诉1785件5020人”。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联合举行“依法惩治文物犯罪,赓续中华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对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强化溯源治理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通报,并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会通报的数据和案件,既是一场成果的展示,也是一次决心的宣示,更是一种有力的警示:依法严厉惩治文物犯罪,国家有力量、有力度,谁打文物的主意,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谁就难逃法律制裁。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就是赓续中华历史文脉。
近年来,我国各级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惩治和有效防范文物犯罪,不断加大文物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可回避的是,当前文物犯罪呈现出团伙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趋势,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多发,下游倒卖、销赃行为隐蔽,且向网络发展蔓延。基于此,必须不断健全司法保障制度,持续加大联合惩治力度,确保长效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使文物保护效果更为明显。
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发布典型案例具有深远而广泛的现实意义。比如,在此次发布的李某某、胡某倒卖文物案中,被告人通过变造文物方式骗取文物拍卖许可,企图用正规拍卖手段实现倒卖文物的非法目的,这是一种文物犯罪新手段。对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拍卖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立“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案双查办案模式,既体现了法律惩处手段的升级,也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某些不法分子规避文物犯罪的伎俩,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和思考。
其他一些案例也颇具典型意义。比如,在王某某倒卖文物案中,王某某收购文物后随意堆放或掩埋,对文物价值减损持放任态度,不符合文物收藏者的行为习惯;到案后未能全部退缴文物且拒不交代去向,对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的部分文物无法说清来源,对辩解无法自圆其说。对此,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证据确定其具有牟利目的,遂提出抗诉,最终使王某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从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逾千件,到发布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再到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每一项举措都体现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担当,都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进行了有益探索,都为更好保护文物提供了有力支持。
当然,依法惩治文物犯罪,根本目的不是抓了多少人,判了几年刑,而是追回被盗窃、销赃的文物。同时,通过精密的制度设计、精准的防范措施、精当的惩戒机制,实现全链条打击与系统预防并重,让文物得到更好保护和妥善安顿。为此,既要紧盯地下文物市场,也要紧盯网上交易平台,既要破大案、挖团伙,也要找根源、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这就需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不久前,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针对我国文物资源特点、安全风险状况、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需要等,明确提出17项重点任务:从各尽其职到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从专项打击到联防联控,从消除隐患到铲除文物犯罪土壤,等等。可以预见,合力越强大,保护将越见成效。
还要看到,文物保护离不开大众参与。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还通过公开听证、法治教育、专家说法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强化普法宣传,这些举措无疑有助于提升公众保护文物的自觉。
依法惩治文物犯罪没有完成时。法律亮剑,共同发力,让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类文物违法犯罪得到有力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则我们就能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更从容、坚定地奔赴未来。(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